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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作文
更新时间:2024-02-03 16: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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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我喜欢的人作文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人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人作文1

  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可谓是人人皆知的一个小说角色,其作者柯南。道尔也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王”。

  我喜欢作家笔下的夏洛克,也喜欢荧幕上的。

  柯南。道尔写的作品主要有《红发会》、《四签名》、《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德猎犬》等著作。在《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为他的相貌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消瘦显得格外颀长,一般情况下,他的目光异常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一只鹰钩鼻子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平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

  我也看过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系列《死亡云》、《红水蛭》、《黑寒冰》、《火风暴》。书中小夏洛克未受到阿米尤斯·克罗先生的教导就表现出了大大的.逻辑推理的能力,对此我只有一句:“矮油,不错嘛。”安德鲁。莱恩在作者后记中说道,“福尔摩斯性格多变,复杂而敏感,只有道尔本人能写出他的本色。”

  关于福尔摩斯的电影也是很多的,莱恩评价,演的最好的莫过于比利。怀尔德导演的《福尔摩斯秘史》中的罗伯特。斯蒂芬斯,他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复杂而敏感的形象。他表演精彩绝伦,让人觉得他傲慢无礼的外表只是虚像而已,目的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从他的演技,我能看到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已经长大成人,变成他的样子。

  如你所见,在各位作家一笔一画的描绘下,夏洛克是个自负、多疑,复杂的人物,擅长拳术、小提琴、植物学(有毒植物),地理(仅限于使用方面)等。他有一张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脸,正如福尔摩斯探案集所说,这是一张让人难以忘怀的脸。

  我很期待,也很好奇夏洛克如何从一名无名少年变成一位大名鼎鼎的神探?我们还有什么憧憬?侦探界的作家们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我喜欢的人作文2

  打开书,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跳了出来:知错就改的廉颇、热心助人的海力布、铁面无私的包拯……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出自《将相和》中的蔺相如。

  蔺相如他有勇有谋,可谓智勇双全。有一次,秦王得知赵王得到了无价之宝——和氏璧,便提出用15座城池去交换。蔺相如挺身而出,只身带着和氏璧去了秦国。到了秦国之后,蔺相如发现秦王拿到和氏璧后只顾欣赏却没有用城池交换的诚意,于是就以要指出和氏璧的瑕疵为借口,把和氏璧又拿回自己手中,然后假装要和和氏璧同归于尽,提出让秦王戒斋三天,表示诚意。而他悄悄地让手下带着和氏璧回了赵国,秦王最终也只好放了蔺相如。

  蔺相如完璧归赵,展现出的是深入素有“虎狼之国”之称的秦国的.勇气,更有面对秦王的不卑不亢和沉着迎战的智慧。那他还有一个更大的特点令我敬佩,就是他有一颗宽容大度的心,可以包容别人的过错。

  在完璧归赵和渑池之会之后,赵王封蔺相如为上卿,职位比廉颇要高,为此廉颇很不服气。他说我廉颇为国家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蔺相如却靠耍嘴皮子就比我职位高,如果让我遇到他,我一定让他下不了台。蔺相如得知这个事情之后,就请病假躲避廉颇。有一次坐马车,路上遇到廉颇掉转头就走。他手下的人说:“你怎么见廉颇,就像猫见了老鼠似的?”蔺相如说:“……我之所以避着廉将军,为的是我们赵国呀!”这话传到了廉颇耳朵里,廉颇很惭愧,于是“负荆请罪”。蔺相如宽容大度、公而忘私的品格感动了廉颇,也感动了我。

  蔺相如,我佩服他的智勇双全,佩服他那如大海一般宽阔的胸怀和他一心为公的精神,也因此更喜欢他。

我喜欢的人作文3

  母亲,像一堵墙,遮住了风雨,挡住了烈日,好让我们这些不经风雨的小树苗能茁壮成长;母亲,像慈祥的鸟妈妈,每天都用充满爱的手抚摸着我们这些幼雏的羽毛,鼓励我们去搏击万里长空。“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这是高尔基所说过的一句话。 是啊,当我体会到成功的喜悦时,却往往会忘了您,正因为您这么多年对我的关怀,甚至一句句唠叨,否则,我并不会有这样的成绩,也没有这样一丁点的光彩。我承认,我有时很讨厌你那点唠叨,可当你不在家,或者有那么一分钟你不理我,我也很不习惯。 李老师找我谈过一次话,我并没有告诉你,我怕你春我担心!我也好几次想再努力一点,可是这不是一句话就能做到,不过请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我要为我自己加油,为妈妈加油! 我无时无刻都把你当作朋友,因为我觉得,如果你不是我的知心朋友,那谁还能给我带来快乐? 母爱是深沉的,母爱是细腻的,母爱也是无私而伟大的。我要用心去体会,去感受,才能有资格接受这份爱,这份无价的爱。而今年的母亲节,又让我想起一位哲人说的话母亲是一本读不完的书。是啊!母亲给予我的.爱,让我永远也忘不了,一辈子也忘不了!感恩亲情还记得很久以前,读到箫伯纳这样一句格言人生不是一支短短的蜡烛,而是我们暂时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得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人们。”我想,如果我长大了,再来回忆这段童年生活,更多的是你带给我的快乐。 祝您母亲节快乐!我亲爱的妈妈! 苏州市枫桥中心小学五年级:20xx阳光

我喜欢的人作文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呢也不例外。

  郁雨君,我更喜欢叫她辫子姐姐。梳麻花辫的人,辫子老长老长老长,已经超过腰啦!眼睛和嘴巴都很大的人,笑起来要露出八颗牙齿以上,灿烂灿烂!出版过70余本作品,厉害厉害!

  你可能会问我为何崇拜她,那是因为我看她的许多许多的作品,都会被那感动的故事而留下“金豆豆”来。

  就比如说《闪着泪光的决定》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身患白血病,与她一起治疗的小男孩,将生的希望给了她,她苦苦寻找,最后放下过去了的故事;还有《天使知道我爱他》讲述了“我”被妈妈领养,妈妈生下弟弟,却是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妈妈不但没有放弃,并且让她的孩子学会了说话,书的第一个字是“妈”。

  这些作品都令我十分感动,那“金豆豆”也时不时的不请自来。

  辫子姐姐也就是雨君,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长大是全神贯注于自己的目标,特立独行,拥有坚定的内心,用自己的方法,一心一意地去努力,去前进”。是啊,长大是自己的事与目标。正是“走猫的路让狗去说吧”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坚定意识,还有“每个长大······”这些平凡的`话语,却给了我不平凡的启发。

  郁雨君,一个专心的儿童作家。她的家庭生活并不非常富裕,但她能用一些词,一些句子让人身临其境,让人感受到那种有苦有乐的滋味儿,让读者得到新的感悟。这,也许就是我为什么也想当一名作家的原因了吧。

  正是因为如此,我得到了雨君得到的丰富的生活经验,我变得更加成熟。雨君似乎是我们女生的知音,我们内心中每一个小心思都能被她一点一点发掘,为我们一点一点解答。

  雨君,一位平凡的作家,不似明星热火朝天,不似书中人物多娇,她却是我们儿童的倾诉对象。一个默默付出的人,不值得崇拜吗?

我喜欢的人作文5

  妈妈,这世上我最喜欢的人。

  她是位语文老师,长得五官端正,戴着一副时尚的银框眼镜,小麦色的皮肤闪着健康的光泽。额前刘海轻拂,肩头长发轻盈,这一切都使她看起来还挺年轻的。无论何时,她浑身都散发着我最爱闻的香气息。 不过,她有时对我特别严厉。 学校因中考放假三天,安排我们在家复习功课。“过来背书!”妈妈板着面孔大声把我叫到身边。我把匆匆忙忙抓在手里的书呀、笔呀、读书卡什么的,轻轻往她桌上一放,就立即乖乖地背起课文:“从琴弦上流泻下来”“停,停,停!”我正背得挺得意的,被眉头紧皱的妈妈打断了话头,“这句话背得不对,‘出来’与‘下来’差远了。‘出来’是指由里到外,下来’是指自上而下。

  琴声怎么会顺着琴弦自上而下地流泻”妈妈的分析让我哑口无言。虽然心里有点觉得不舒服,认为她小题大做,可我倒也不敢在背书的时候做那有口无心的`“小和尚”了。于是,我打足精神,从头来过。 背完书,我又忙着作练习题。唉,忙啊! 我终于搁下笔,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还没来得及欢呼呢,忙着批改作文的妈妈马上转过身来,诧异地问我:“都做完啦?”“对!”我极其肯定地回答。妈妈稍微停顿了一下,笑着说:“那好,陪我到街上逛一圈。”我嘟着嘴,心里有点不高兴,因为本以为可以看看“闲书”、过过“书瘾”的。 妈妈一路都牵着我的手,与我相拥而行。一种熟悉的幸福感觉涌上我的心头。短短的街路,我走得特别安心。当我们俩一人一口咬着对方手里那甜蜜可口的冰激凌时,我就觉得自己像口中的冰激凌一样,已经在妈妈的爱意里彻底融化了。哪里是我陪妈妈逛街呀?是妈妈陪我在散心呢!

  妈妈会因为我一个粗鲁的举动、一次计算的疏漏、一次小小的懒惰而狠狠数落我。但是我仍然深深地喜欢她,爱她——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懂得该怎样爱我。

我喜欢的人作文6

  每一次,我特别开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一个人的身影——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

  我认为马小跳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虽然一身孩子气,但却正能量满满。尽管秦老师经常批评他,但只要一出办公室,就忘记了不开心的事。

  马小跳从来都不说谎,他每天都过的开开心心、无忧无虑。他待别人真诚,乐于助人,一点小事情都能让他有一整天的好心情。虽然他经常犯错,但他知错就改。可能心情是可以传染的,马小跳其他的.三个伙伴,也跟他一样,身上充满了正能量。

  尽管受到老师的批评,但是,他们帮助人的心是不会变的。我记得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做宠物集中营。里面主要讲了一只被抛弃的小狗非常想回到主人身边,它天天在主人抛弃它的地方等着主人。原来是它患了眼病,主人付不起医药费,才把它丢弃了,正好被马小跳给碰见了。他打听了一下,原来,是一个叫麦冬娜的人的狗。马小跳马上去找麦冬娜,然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马小跳后来把狗狗送到了宠物医生那边,让宠物医生帮她治病,后来,马小跳经常来看这只狗,还带着自己的朋友过来看它。马小跳做的这一切,让麦冬娜感动了。她开始变得有爱心,主动收留了那些流浪的动物,并且为这些动物设计衣服。结果,这些衣服受到别人的喜欢,她就成为了一名宠物服装设计师。这一切都是在马小跳要感染下才有的。从这本书里可以看得出来,马小跳是一个真心待他人,乐于助人的人。

  他每天无忧无虑,总是会有一份好心情,这是我羡慕的。所以也没当我很开心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这个开心果,他的正能量也深深地感染着我。

  心情或许是真的能传染的吧,只要一想起他,我就会笑出来。

我喜欢的人作文7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书,里边有各种类型的主人公。在他们里边有调皮的马小跳;有美丽的灰姑娘;还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机智、勇敢的鲁宾逊。

  鲁宾逊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做一位航海家,开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他终于获得了机会和朋友一起开船旅行,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了多大的危险。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风暴,终于,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鲁宾逊用他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且在这里生活了下来。在这个小岛上,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用自己的双手造了两处房子,又做了许多家具。后来,鲁宾逊发现对面的野人岛有把俘虏抓来这座岛上吃的习惯,便千方百计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虏,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鲁宾逊发现一只船触礁了,船长和两名船工被船上的坏蛋抓了起来。鲁宾逊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他们,并帮船长夺回了船,最后,鲁宾逊和船长一起带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别二十八年的故乡—英国。

  这篇小说让我相信了一句话“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是行为,甚至能拯救一个人。”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刚毅,他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与开拓进取。我们都要学习鲁宾逊这种自立、创新与开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要镇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办法。

  我平常的依赖性很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主动去思考解决的办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导去做的,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动脑筋去解决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顺境中多积累,像鲁宾逊一样做一个机智、勇敢、敢于挑战与创新的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时候更要多学知识,为我们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成长后为伟大的祖国做出应尽的贡献,让中国永远强大、富饶!

我喜欢的人作文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首词,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了。它被编成电视剧《三国演义》的主题曲。

  古典名著《三国演义》这本书的故事,总是枪淋弹雨,炮火连天的,就因为这样,所以出了很多英雄豪杰:有战无不胜的关羽,有生性多疑的曹操,有用兵如神的诸葛亮我最喜欢诸葛亮了。从古至今,也有不少人赞美过诸葛亮,杜甫写的《八阵图》;阵普写的`《咏史下·荀彧》中都有赞美诸葛亮的句子。

  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有勇有谋,在草船借箭中充分表现了出来。《草船借箭》主要写了周瑜妒忌诸葛亮,便为难诸葛亮十天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猜透了周瑜的心思,他算准了天气,立下军令状三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和鲁肃准备好船只,并对周瑜保密。在第三天向曹操借了十万支箭。

  我觉得诸葛亮很厉害,可以算准天气,算准鲁肃、周瑜和曹操。在草船借箭中,诸葛亮足智多谋,这是许多人对诸葛亮的第一反应,可是这都得归功于诸葛亮的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的思想啊!正因为诸葛亮刻苦学习,热爱学习,他才能运用学到的东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料事如神啊!

  大家还记得武侯祠内的一副对联吗?上联:首尔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

  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顾。下联: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木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这幅对联对诸葛亮的一生作出了高度概括。

  我也要像诸葛亮一样刻苦读书,用学到的知识报效祖国,做一个有才华,有智慧的人。

  《三国演义》用平实的语言记录了那些豪杰们的豪情壮志和高尚品格,这些鲜活的人物形象向我们揭示了许多道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人作文9

  我想,只要一提《三国演义》,大家一定就会众说纷纭,有的会说:“曹操太奸诈了,居然把汉献帝的王位篡夺了。”也有人说:“我喜欢张飞,他义气过人,胆量无人能比,而且有时还会用一点小计谋。”但我想大部分人一定喜欢诸葛亮,以为他足智多谋,但我却不喜欢他,我更喜欢关羽,关羽是一个仗义执言,豪爽,武艺高强,勇敢的人。

  关羽,字云长,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人称“美髯公”。手拿“冷艳锯”——“青龙偃月刀”,被刘备封为“汉寿侯”。

  在《关云长单刀赴会》一会中,足可体现关于的勇敢,他只带一把扑刀,一个人也不带便去吴国,如中吴国之计,被杀,怎么办?他的勇敢已将顾虑去除了。好友在《关于长刮骨疗毒》中更是体现了他的英勇无畏的精神。骨头都在发出悉悉声,血接了一盆又一盆,可关公却全无惧色,继续与马良对弈,安然无恙!

  关羽武艺十分高强,他过五关斩六将,杀过庞德、颜良、文丑擒过于禁。他斩过无数大将!被评为五虎上将之首。有一次董卓讨伐袁绍,袁绍问刘备和部下们“谁愿意去?”关羽说:“我愿往。”袁绍大骂:“一个弓箭手如何敌得过华雄?”关云长立下了军令状。袁绍为他准备了一杯温酒。关羽长:“回来再喝。”只听外面喊声一片,不一会儿,关羽提着华雄的`首级回来了。这时酒还没凉呢。真乃猛将也!

  关羽不仅武艺高强,十分勇敢,而且十分仁义,有一次他与黄忠交战时,忽然黄忠马失前蹄,原来因为他马久日不用,懈怠了,关于长见此景,双手拿刀,大喝一声:“回去换马,再与吾交战。”还有一次当曹操逃到华容道时,“仰天长笑”,笑孔明不会用兵,不在此处放些人马,这是一阵大吼乃是关云长,他杀败了魏军,完全可以杀死曹操,可因为他仁义。放了曹操。因此《曹操败走华容道》也成为了一篇名文!

  关羽,仁义,勇敢,武艺高强,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的人物。

我喜欢的人作文10

  在生活中,有许多令我喜欢的人,但我最喜欢我的妹妹。

  我的妹妹很可爱。她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头发上总是别着一个小蝴蝶发卡,一双水灵灵的“宝石”眼,长长的睫毛,说起话来,眼睛总爱一眨一眨的,还有她的一张小嘴巴,特别甜,总是姐姐,姐姐的叫个不停。喊得我心花怒放,别提多开心。

  我和妹妹是心灵相通的。

  记得妹妹刚生不久的时候,别人都在她的身边,可她不知为什么一直“哇哇”的哭个不停。我过去想看一看妹妹长的什么样子。谁知道,我刚凑过去,她就不哭了,而且还把手伸了出来。她要干什么?我不解地伸出手去。谁知,她竟一下子握了我的手,莫非,她知道我就是她的姐姐?我就问妈妈,妈妈说“因为你们是一个妈生的,所以心是连着的.。”怪不得她那么小就和我亲呢?

  后来,随着渐渐长大,妹妹她也变得更可爱了。

  有一次,妹妹去了托儿所,回来的时候,妹妹向我跑来,给我了一些东西。我一看是托儿所的小点心,经过我的询问,我才知道原来妹妹是看我整天给她留东西,便不舍把老师发的点心吃掉,留给了我,我感动地说:“我不吃你吃吧!”可妹妹不依硬是塞到了我的嘴里,当她看到我全吃完的时候,脸上笑出了一朵花,这不还叮嘱我多喝开水呢! 妹妹真是懂事了。

  其实,妹妹有时却是一个“小吃货”。

  夏天的时候,我们都非常渴,于是爸爸就买了一个大西瓜。回来之后,我们切了一半,分成了5小份,我们每人吃了一块,还剩下一块怎么办呢?我刚要拿那一块给爸爸,妹妹却拿走了,我在后边追她,我追着说着:“博博,你能不能吃完?”妹妹跑进屋里,把门给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她出来了,看着她手上的西瓜皮,连白色的都给吃完了,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的妹妹,她天真、活泼、可爱、令人喜欢。

我喜欢的人作文11

  我特别喜欢教我们自然课的陈老师。她总能激发学生们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陈老师长得十分漂亮,眼睛又大又水灵,鼻子挺挺的,嘴巴像个红樱桃,个子高挑,经常扎着马尾辫,走到哪里都是一道风景。

  陈老师不仅长得美,课也上得特别有趣。记得有一次,陈老师给我们讲关于性别的知识。她首先提了个问题:“你们知道为什么你是男生或女生吗?”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其中的奥秘。这时,她娓娓道来:“妈妈的染色体是XX,爸爸的染色体是XY。他们都会分一半染色体给你。妈妈只能分给你X,而你是男是女取决于爸爸。他如果分给你X,你就是女生,他如果分给你Y,你就是男生。”我们听了恍然大悟,原来这里面的学问竟然如此神奇啊!老师的话引起了我对物种起源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那天一回到家,我就让妈妈快点买达尔文的《物种的起源》这本书给我看。

  自然课上,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做实验,记得有一次,我们做放大镜聚焦实验。陈老师告诉我们只要达到一定的温度,就能把落叶点燃,我听后将信将疑。在操场上,我拿着放大镜对着枯树叶堆左照右照却不得要领。这时,我的脑海里闪过陈老师说的话对准太阳,让放大镜聚拢阳光,找准焦点。果然,不一会儿,一股青烟就从枯树堆上冉冉升起,我的实验成功了。

  陈老师就是这样启发学生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在实践中观察、思考、探索……她总能创造机会让学生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从中获得成就感,品味学习的.乐趣。

  看,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个人。她让我爱上了自然课,学到了许多课内外的知识。在她的引领下,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快乐地遨游!

我喜欢的人作文12

  王一诺是我家的邻居,也是我的朋友,别看她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像男生一样,但她可是个喜欢帮助别人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在快写完的时候,一个“拦路虎”出现了。我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把思路理清楚,我决定先把后面的题目做完后再来想这道题。再把所有作业做完后,我看着这道题,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吵架,其中一个说:“想不出来就算了吧!这又不是学校留的作业,明天再想也不迟。你看外面天气多好,怎么不出去玩呢。”另一个小人说:“不行不行,今天的事今天就要做完,你明天还会有别的事情呢。”

  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放弃的时候,王一诺来到了。“嘿,王迪,我们一起去打篮球吧!”还没进门,就已经听到了她的声音,当她看见我还在写作业时,很疑惑地问我:“你平时写作业都挺快的呀,今天这是怎么了,还没写完?”我苦着脸对她说:“我还有一道题不会写。”“哪道题?让我看看,我教你。”听了她的话,我赶忙把作业本递给她,指着那道不会写的题说:“就是这道题。”只见她认真的把这道题看了一遍,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胸有成竹的`对我说:“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接着她把她的解题思路向我说了一遍,见我还是似懂非懂的样子,又耐心的把图画好详细的给我讲了一遍。“你看,首先要在这儿和这儿加两条辅助线,把这个不规则图形分成一个正方形和两个三角形,然后在……”听了王一诺的讲解,我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

  你看,她就是这么的乐于助人。

我喜欢的人作文13

  那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九月的日子,太阳公公还是一如既往地不知疲倦的播洒着炙热,我用手当扇子,忽扇忽扇的挥着手,就在这时,他就那么慢慢的从我眼前走过……

  看着瘦长的大高个,其实肩膀很宽阔,运球的时候手指灵活,投篮的瞬间蹦的老高;深邃的眼眸,我向来只能和他对视一会儿,心里慌慌张张的,赶忙把头转过来,即使我知道他在看我,却也不敢再给他一个眼神,面上是风平浪静的,心底却是波涛汹涌,我十分鄙视这样不争气的自己,道貌岸然,唉。

  总觉得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走路的样子不一样,吃饭的时候也不一样,就连说话的声音都那么与众不同……我总是能在人群中第一眼发现他,然后偷偷瞄一眼,两眼,三眼……

  这样的日子不长,我后来就开始慢慢的收敛自己了,因为我看见了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谈笑风生的样子,刺痛了我的眼,心里的一块地方堵的.难受,我竟不知道,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交了个女朋友。我这样低到尘埃里的心思理所当然的应该是要化成灰的……我就默默地,默默地让它消失……让时间的风带走它,就当作从来没有来过的样子。

  很快,我就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那天我们同乘一部电梯,由于电梯上人特别多,所以我和他就挤在一块儿了,肢体的触碰是我心砰砰的,都快要跳到嗓子眼了。可我没敢说话,不敢动,也不敢抬起头来看他一眼,尽管我心里十分想要这样做,可现实里是等电梯到了,我和他就各自走往各自的目的地,没有交集。天知道我多希望那趟电梯就那么一直坐下去……

  真是讨厌啊,他不喜欢我,却偏偏长了一副我喜欢的样子。

我喜欢的人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又高又瘦,看起来就像根电线杆。头小小的,真像动画片里的小头爸爸一样,只是缺少一副眼镜。大大的眼睛,高而挺的鼻子,看上去还真精神。在我的心里,爸爸真算得上是“美男子”。

  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他,就听我慢慢告诉你吧。

  爸爸的脾气比较暴躁,但是有时他又显得很温柔。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这可是我从出生就没有剪过的心爱的长发啊,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从头顶到发尾,搓呀洗呀,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就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听说呀,小时候妈妈教我学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让我摔倒了,还磕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冲向医院,还冲着妈妈大发脾气。为此他们大吵一架,妈妈到现在还耿耿于怀呢!

  在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衣服鞋子,不管价钱多么昂贵,只要我喜欢爸爸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马上摆出了冰块脸,好像马上就要有狂风暴雨一样,实在是太可怕了!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爸爸吧?因为,他爱我,我也爱他。

我喜欢的人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人和我的感情很浓厚。从我来到这个美好世界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认识了。他非常的关心我,总是使我有着满溢的温暖。我们很少吵架,永远都在笑声中一起度过每一天。

  他长得跟树木一样高大、雄壮。乍看之下很凶,好像会把人一口吃下肚。事实上,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总是帮助周围的每一个人。另外,他也很幽默,总是让身旁的人捧腹大笑。由于他,我意外的了解到“人不可貌相”的道理。他是个非常勇于尝试的人,不管是多么困难的.事,他总是坚持要自己解决。再工作方面也是一样,在难做的案子,他都会接下来。即使得到的报酬很少,甚至是赔钱,都改变不了他的心意。因为他认为这是一种荣耀。他就是这么与众不同。只要他一有空,就会马上来陪伴我,和我分享他儿时的小故事、教我做人处世的道理。我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小时候,我总是爬到他的身上,彷彿是一只黏人的无尾熊宝宝。我们有数不清的爆笑故事,其中,最令我们津津乐道的,是去年发生的:去年暑假,我们去外地玩。半路上,我们去“麦当劳”享用美食。我们点了很多食物,我点了一个“冰激凌”,而汤匙的顶端有个大洞。没想到,他竟然把汤匙当成吸管,用力一吸,却吸不到半口冰淇淋。当他正感到百思不解时,我已在旁笑得人仰马翻,勉强的吐出几个字:”那……那是汤匙!”他顿时恍然大悟,跟着我一起笑。

  他很喜欢学习,始终秉持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我想要帮他上英语课和电脑等科目,弥补他儿时无法学习的遗憾。而这个神秘的人是谁呢?他是我最爱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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