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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玩,才好!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12 15: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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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玩,才好!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会玩,才好!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会玩,才好!作文1

  人们都爱玩儿,但是其中会玩儿的人却寥寥无几。

  今天我们就玩了一回“撕名牌大战”,我们分成两队,一队是红队有我、汪某、阳某和郭某,另一队是黑队有昱某、刘某、吴某和戴某。游戏规定那一队撕光了对手的名牌就赢了。

  第一场比赛是黑队先藏我们红队找。黑队十分厉害藏得几乎天衣无缝,半天我们都没找见一个黑队的成员。我灵机一动,装作看见他们的样子大喊:“我看见你们了,有人在草丛里”,这句话还真管用,话音刚落,黑队的昱某就从他藏身的草丛里跳了出来。但他叫出来了搭档吴某,这两位可是打配合的好手,他们互帮互助让我们无从下手,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红队队长汪某只身一人冲向了好像落单的昱某,不幸的是,汪某还没撕下昱某的名牌就被藏在一边的吴某给撕了名牌。不慎失去了队长的红队就像折翅的鹰一样,失去了战斗力,我们红队一下子东逃西散溃不成军,黑队一来就如同惊弓之鸟吓得不行。很快我们红队就被撕光了名牌。

  为了一雪前耻我们红队要求再战,这次是我们队藏黑队找。

  可以开始队友们就各自为政了,我只好叫上不知所措的阳某想来一个“绝杀之计”,我们藏了起来,阳某藏在明处我藏在暗处,这样阳某就是诱饵我才能去趁机偷袭黑队的人。果然如我所料,黑队的人全都只看见了阳某而忽略了我,我屏息凝神想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是我太心急了,我从藏身之地走出之时正好撞上了黑队的吴某。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怎么能打过吴某那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趁吴某还没反应过来撒腿就跑掉了。我跑了好一会儿一回头看见没人追我,就趁机又躲了起来,我藏在竹林里借助那茂盛的竹子掩住了身体。

  藏好了地方“我就耳听八方”听见我们红队就像一盘散沙被团结的黑队“轰杀至渣”。我正听的`热血沸腾忽见昱某来了,我见黑队有人落单就冲出去了,不料黑队戴某藏在暗处,还好我反应快,虽然被戴某撕了但也在同时撕下了戴某的名牌。我环顾四周时发现汪某因寡不敌众被黑对合力撕了。呜呼悲兮,红队少了我这个“军师”和汪某这个“将军”不就成了板上肉任人宰割吗!果不起然我们红队又输了。

  但我们越战越勇又来了一局决胜,这一局并不藏而是直接打。一开始我和阳某用计撕了落单的吴某,真是大快人心!打了许久最后只剩下了汪某和敌方黑队刘某的终极对决,不料刘某屡出阴招把汪某打败了。

  游戏玩完了,看着趾高气扬的黑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没有像其他队友一样指责黑队最后出的阴招,只是默默的总结我对失利的经验教训,我想游戏中要会隐忍毕竟“笑到最后才是赢”,更重要的是要团结,因为不团结我们队总会输而黑队总会赢。

  从这次游戏中,我体会到了玩的乐趣,懂得了“团结起来力量大”的道理,塑造了会隐忍、不心急的性格、提高了领导才能。我想,会玩的人才会赢,才会成为人生真正的赢家。会玩,真好!

会玩,才好!作文2

  玩是人的天性,人人都爱玩,当然我也不例外,刚放暑假,我就迫不及待地回老家找小伙伴们玩。

  其实,我们玩什么呢?就是约几个小伙伴,一人骑一辆自行车比赛,或者穿上各自喜爱的滑冰鞋去滑冰等等。然后探索谁的骑技好,谁滑冰姿态优美,谁的方法最正确,我们就向谁学习。再在一起聊聊这半年谁学习进步了,谁的学习最好?应该怎样去学习?谁的学习方法最好用。这些在大人眼里我们是一起去玩了,去疯了,但他们不知道,玩,是孩子们另一种学习的方法,他们在玩中寻找乐趣,在玩中增长知识,在玩中学会人与人之间相处之道,学东西并不是非要读书,读死书,死读书,而是在生活中也能学到书上没有的知识。因为玩,我们有了幸福的童年。

  当然,现在手机、电脑才是更多人热爱玩的东西。因为手机电脑能给人们带来很多方便,如人与人沟通交流,会玩的人通过网络在手机电脑上查找资料、学习,在网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在网上购物,在人们工作、学习累的时候,可以玩玩益智的游戏,开发大脑,让我们浮想联翩,让我们快乐!但不会玩的人就没有了尺度,在电子游戏中像吸毒上了瘾一样,迷失了自我,导致学习退步,严重的会损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

  一般人来说,人都喜欢玩,特别是当今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增大的现代社会背景下,人们紧张的'工作之于也就更愿意通过玩来减小压力,放松心情,修身养性了。

  但是,为什么,怎样玩才是会玩呢?

  首先,要选择适合自己的玩法。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于别人的实际情况。只有选择适合自己的玩法才有可能玩好。

  玩,是了解世界的窗口;玩,是开启智慧的钥匙。玩中有意义,生活才有意义,会玩,才好,让我们一起玩吧!

会玩,才好!作文3

  手指轻轻地抚过琴弦,优美的乐曲在指尖流淌,沉睡的记忆被唤醒,时间仿佛回到了我第一次走进吉他教室的那一刻……

  “你为什么想学吉他?”张老师轻声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我瞬间回过神来。其实,我早就知道老师会问这个问题,当时高一级的学员对我们新生说过。他们当时的回答有两种――弹吉他很帅或是吉他声音好听。我呢?不能随便回答应付,也不想走他们的旧路,我说:“我只是想弹吉他!”我话音刚落,同我一起来的哥哥用力捏了捏我的手,好像在示意我不该这样说。老师听了笑着说了一句:“希望你真正爱上吉他!”那个时候我浑身冒冷汗,现在想来,或许是紧张,又或许是脑子一时糊涂,反正我也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了。

  弹吉他,是战胜自我的过程。老师说过关于吉他的话,我清楚地记着这一句。在弹吉他的过程中,手指脱皮、起泡是正常的,尤其是弹到后面,指甲断掉都有可能,往往一首曲子弹下来,手指又红又痛。可是如果能凭借自己的意志坚持下去,就会收获满满的成就感。且在这种坚持中,可以进步,更能超越。

  弹吉他,是享受快乐的过程。吉他,难道不是大舞台上的“神器”吗?记得我小时候非常胆小,一上台就紧张,也不敢在人前说话。后来,学会了弹吉他后,抱着心爱的吉他再次站到舞台上,手指拨动琴弦,音符在我的指尖跳舞,我不再害怕,我开始享受吉他,享受音乐,享受快乐。我想:享受到了快乐,这才是弹奏的真谛吧!

  弹吉他,是传递幸福的过程。张老师经常问我们:“你们学好吉他后,干什么用呢?”有人说自娱自乐,也有人说在艺术节的'时候展示自己。张老师告诉我们,吉他是弹给别人听的,音乐是要和朋友们分享的。过年了,用吉他给家人弹一首《新年好》;朋友过生日,弹一曲《生日快乐》。诸如此类活动,在展示自我的同时,把快乐和幸福传递给别人,自然就会收获双倍的快乐。分享,才是做人之根本。

  弹吉他,并非易事。弹得好,曲目难度高,就可以成为同学们心目中的“大佬”。有一次,有同学和哥哥说他下一首要弹《无题》,哥哥听罢,和我说:“这算什么!我们下一首弹《黄昏》!”可是,像这样当“大佬”,也并非易事。可是要抓紧时间苦学苦练,有了好琴技,才能当“大佬”!为了当“大佬”,谈笑之余,大家可是你追我赶,争先恐后!哈哈,这也是弹吉他的趣处吧!

  去年,我妹妹也开始弹起了吉他,说让我多教她,她也想当“大佬”。我一有空,经常和她一起“切磋”琴技,体会琴中乐趣。

  弹吉他,玩音乐,乐在自己能沉浸其中,趣在呼朋引伴,共奏一曲,好在挑战自我且传递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会玩,才好!作文4

  玩是人的天性。但在如今课业愈加繁重之时,要想玩中有妙,绝不是一件易事。

  闲暇的时候,我习惯于和母亲一起包饺子来寻找乐趣。切好的饺子馅里混着嫩黄色的鸡蛋沫、筋道滑腻的小肉粒、间或夹杂着些星星点点的'绿色——韭菜屑。

  饺子馅儿安安稳稳地躺在白瓷碗里,一刻不停地散发着令人垂涎的菜香味儿,再和一边的案板上摞着的白乎乎的饺子皮儿相应和着,引得我忍不住吸足了气,使劲儿一嗅,那诱人的香气就都进了自己的肚子,不叫别人占了便宜。

  吞吞口水,我从案板上拿起一片饺子皮,薄薄的、滑滑的,好像是只活蹦乱跳的小泥鳅,稍不留心就会从手里溜出去。

  再从面粉罐里捻上一撮白面粉,抖抖手指,白花花的粉末就窸窸窣窣地落了下去,均匀地撒在饺子皮上,好像打了层霜似的。如此,包好的饺子才不会黏在案板上,否则即使是离了案板,也一定是被扯得“惨不忍睹”了。

  接着,就该包饺子、煮进锅了。拿起小勺,小心地挖几勺饺馅儿放在饺皮上,再一手托起白嫩嫩的饺皮儿,略曲起手指,从左到右,一点一点地将皮的边沿黏在一起,黏的时候要注意好间距和深浅,深浅一致,间距齐整,粘好后的花边儿才漂亮,勾人食欲。捏好之后,就将溜圆的胖饺子投进锅,“滋滋啦啦”的声音顿起,仿佛是饺子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声。热腾腾的雾气顷刻间充斥了整间屋子,熏得我忍不住低声咳嗽。

  锅里的饺子孜孜不倦地在面汤里打着圈儿,似乎是在热气蒸腾的“面海”里迷了路,兀自地横冲直撞着。

  我拿着汤勺,轻轻搅动着锅里混混沌沌的面汤,氤氤氲氲,香闻数里。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5

  小时候,每个孩子都喜欢玩,我也不例外。丝带般的小溪边、茂盛的杨树林、五彩缤纷的小果园里,都有一个疯丫头的身影。

  秋高气爽时,外公的小果园里,一棵高大的苹果树下,一只小老鼠似的小姑娘在干什么呢?哦,原来呀,是我在“偷吃”。一个圆圆的、甜甜的小苹果,几颗婴儿似的圣女果特别特别酸,但还是吸引来了在二楼休息的小白猫“馋馋”,果然很馋呀!咬一口,哇噻!如果我的牙会倒,那么它现在一定躺在那儿呢!

  杨树林中,一个小姑娘奔跑着,张开双臂,像一只兴致勃勃的'小黄鸟穿梭在一棵棵又高又大,像一位位军人一样的大杨树下。旁边,一朵朵粉红色的小野花在咯咯地“笑”,脚下干枯的叶子一直在“叫喊”。过了一会儿,我停了下来,走在一条小路上,感受到了微风拂过脸颊。一只蓝黑的小鸟从我眼前飞过,这些,一定都是枯燥乏味的书上学不到的东西吧!

  一提到写作业,你们一定和我一样头大吧。妈妈说她要去超市,正在愁眉苦脸写作业的我一下子来劲了,软磨硬泡让妈妈带我去,最终成功了。到了超市,东瞧瞧西看看,一会儿拿甁果汁,一会儿拿包小零食,回到家后又跳到妈妈跟前,问下一次什么时候去。

  在睡觉之前,我也不能够安静一会儿。最多十分钟,又是画画又是剪纸的,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这是个让妈妈很头痛的事,因为第二天还要上学哩。

  爱玩儿其实并不算一件坏事,它可以让我们在玩儿的同时,学会一些在书本里学不到的大道理和丰富的知识!

会玩,才好!作文6

  玩,是每个人天生就会的,也是每个人天生就爱的。

  国庆节举国欢腾,然而我还奔波于各大辅导班中间。下午无精打采地来到明远培优,心情并不比插满红旗的大唐西市美丽。

  “在国庆节的小长假里,给大家轻松一下,玩个小游戏,好不好?”“好一一”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喊到。怀疑可能只是老师一个套路,并不是什么好玩的'游戏,但心里还是隐隐地期待着,期待着有好玩的游戏出现,好将我这不美丽的心情一扫而光。“我们这个游戏的名字叫做撕名牌大战”,“我先来讲一下游戏划分……”

  游戏开始了。

  第一局,红方藏,白方抓,双方可互撕。我属于红方。小心翼翼地藏到草丛中,看着白队行动,我赶紧藏好,可是我方还有一个人和我在一个方向,他还没来及蹲便被发现了,我立刻站起来,为了护我方的队员,我只能和对方互撕,我撕掉了白方一人的名牌,可我自己也被白方撕了。“厮杀”到最后竟成了3对1,捶死挣扎好半天,寡不敌众,这一局我方失败。

  第二局开始了,白方藏,我方抓,他们藏的很隐蔽,废了很大周折才找到。我方像一群发现猎物的豹子,用力朝他们奔去。坚持团队合作,不离群的选择,我方完胜了白方。

  第三局开始。白方偷学了我们的策略,撕名牌陷入僵局,持续十多分钟,双方势均力敌,后来实在是因为我方队员体力不支,不得已败给了对方。

  虽然“失败”了,但我深深地懂得了团结的力量,其实不管撕名牌游戏,还是干其他什么事都要懂得团结一切力量、一切可团结因素,这样才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会玩,才好!作文7

  会玩,才好。首先,会表示一种能力,玩表示一种状态,才好是对会玩的评价。既然如此,会玩才好,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把自己拘泥在一方小天地里埋头苦读呢?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是古人对书生的准确评价。于是各位家长现在开始把孩子抓紧,“不输在起跑线上”,指望着苦读有出路,各科作业一起朝我们压上来,我们因此失去了玩的时间,而家长更是把玩视为死敌。但如果按照现在的时间来计算,高中结束都是十二年了,还不一定“一举成名”,更别谈“天下知”了。如此,大家不禁发出疑问:苦读真的有出路吗?

  有,当然有,但绝对不是苦读,而是玩与学的结合。打个比方吧,如果学习是一道主菜,而玩就是配料,没有配料的菜会让人喜欢吗?看看那些苦读者吧,似乎学习水平也就那样;反观各科状元,都有玩一方面的擅长,虽然不是玩的特别好,但也算是人中佼佼者。

  的确,玩真的可以开阔人的思路,增长见识。譬如音乐中我学会了几个生词,电影里认识到一种手法叫蒙太奇,跑步一系类运动可以缓解生活中的压力,看到小生物感到自然的奥妙……所以,会玩而且玩得好,真不是一件坏事。

  但是,请注意,玩并不是指沉溺于某件事情,尤其是网络。这也是众多家长不让孩子玩的`原因。我们对此要多加重视。不可否认玩是有好处的,但在数码时代,“王者荣耀”“穿越火线”成为了一代学子的杀手。这种网络玩乐,很容易一发不可收拾,引发出一系列青少年惨案,因此一定要慎重。

  玩一定要专注。玩时则认真玩,放开玩,学时则努力学,认真学,两者都是相对应的。绝不可边玩边学,否则只能是一事无成,事倍功半。

  如此看来,玩中也有门道,也有技巧。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8

  我是个不怎么喜欢玩游戏的女生,总觉得游戏太无聊且没营养。

  男生们总爱玩些类似王者荣耀、绝地求生的战斗类手游,我不爱。一来是因为对这类游戏没什么兴趣,二来是自己属于坑队友的手残党,玩起来太伤自尊!所以自己对玩这一方面一直提不起兴趣。

  直到节奏大师的出现,我彻底改观了。刚接触这款游戏时的我才上小学,小手稚嫩得很,手指也不怎么灵活,但胜在学钢琴。节奏大师是一款音乐类游戏,需要你在那些方块过来时准确无误地点中它。方块是随着音乐的节奏出来的,玩起来特别带感,何况我又是一个音乐迷。

  尚小巧的手指落在屏幕上时,出现的perfect音效让小小的我特有成就感。很快,我熟悉了屏幕上的键盘,怡然自乐起来。

  一天天过去,眼睛看着歌曲的难度提,我的手指也渐渐修长起来,一半得益于练钢琴,一半得益于节奏大师。我喜欢钢琴,因为我沉醉于黑白琴键给我带来的悠扬琴声。清脆,却不刺耳;而我喜欢玩游戏,因为我能从它其中得到类似钢琴甚至高于钢琴的体验,音效很震撼,画质也精良,不输钢琴的黑白简约。

  每当我将手放在屏幕上,那手指好似精灵,音乐的精灵一般跳跃舞动,诠释着什么叫做音乐的力量,什么叫做震撼人心的'美感。

  和着克罗地亚狂想曲,爱玩的手指熟练灵活地跃动着,像是练习了千百遍般流畅;和着Take Flight悠扬的提琴声,手指也柔情似水,展现着它的柔软。

  因为玩,所以我那原本笨拙的手指有了如今的灵活度;因为玩,所以我的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乐感。

会玩,才好!作文9

  玩是人的天性,但是会玩才好。

  今天,老师让我们进行一场“运动会”,而且每个人都要参加。我开心极了,因为这是我和同学们配合参加的第一次娱乐性质的“运动会”。这次“运动会”与其说是比赛不如说是玩耍,而比赛的输赢就取决于同学们配合的默契程度。

  一下楼,春风就顽皮的吹过我的面颊,小草都从土里钻了出来,嫩绿嫩绿的格外美丽,树木也抽出了新枝,鸟儿从我头顶飞过,似乎他们都在为我加油。

  我高兴极了,二话不说就一溜烟跑到了比赛场地,当然其他的小伙伴也不慢,纷纷如小鸟一样“飞”来,我们趁着老师还没下来纷纷玩起了游戏。有人玩滑滑梯、有人玩跷跷板、有人玩“自行车”……

  很快老师下来了,活动开始,第一组比赛玩三人四足,我和两个比我高一些的同学——惠文淼,李宇飞分到了一组,接下来老师扬了扬手中的绑腿绳说:“来,大家听比赛规则,每组同学在各自的场地走一个来回,先到者胜。”说完老师弯下腰给我们绑绳子,我因为惠文淼和李宇飞的推脱只好站在了中间,老师先用绳子在我们腿上绕了一圈,然后拉紧绳子把我们的腿绑在了一起。

  老师绑好我们的腿喊道:“开始。”我们这一组很没默契,惠文淼和李宇飞同时迈出的都是绑着我腿的那条腿,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好不容易才站稳,却发现另一组已经跑出几米了。我们心中十分着急,可是李宇飞和惠文淼步子迈的不一样大,还快慢不一,可怜身为中间的'我只能吃力的跟上,而另一队团结一致早已走过了一半。李宇飞备受打击,于是拼命的加速,完全不顾及我和惠文淼,因为我在中间,左腿被李宇飞拉着向前,右腿则被慢了一拍的慧雯秒向后拽去,“停。”老师实在看不下去我们这不团结的样子了,于是喊停了比赛,“你们要团结,不要只是各顾各自,你们要关注队友,这样喊着左右左迈腿。”老师一边说一边拍着我们相应的腿指示我们应该怎么走。

  我们恍然大悟,连忙试着走了起来,刚走一会,李宇飞就因为求胜心切加快了步子,结果我们三人都摔了。

  李宇飞很是不满,以为我没做好中间的调和作用,于是和惠文淼像电视中架伤员一样拽着我走,结果因为我无法迈步他两个自然“举步维艰”。

  经过了多次失败,我们终于有了默契,李宇飞也不再心急了,我们按照老师的方法慢慢走,结果比往常快了许多。

  下来我们又进行了几场比赛,均以胜利告终。

  “趣味运动会”结束后我大有感悟,原来“团结就是力量”这话真的一点也不假。个人再突出,一旦脱离了集体就是无用功。就像一开始李宇飞一个人跑再快也没用,反倒是最后团结一心我们才胜利了。

  玩教会了我们这么多!我喜欢玩,因为我会玩!

会玩,才好!作文10

  看着眼前的五子棋,耳边突然响起第一次下五子棋时妈妈对我说的话:“不用紧张,玩就好了。”

  后来的一次,我和妈妈下棋,一开始,我执白子,她执黑子,我费尽脑筋,她如有神助。“你怎么能下这呢,我明明连的是这条线啊”,她一脸莫名奇妙的说。“但是,你看,如果你下在这里,我还是会输啊。”“我自己都没看见,你倒是看的挺仔细的。”

  “你为什么下这……”“应该下这的啊……”,如此几回,她布出了一个又一个自己都没发现的陷阱,我却一次又一次为了堵住那些陷阱而放弃掉她真正自己布出的陷阱。

  我们中很多人都在玩五子棋,但有多少人是真正靠自己一步步赢的,又有多少人是凭借自身不凡的运气赢的。

  其实,那天我和妈妈下的棋到上面还没完,后来,我执黑子,她执白子,我豁然开朗,她运气依旧,我凭借自己最终赢了她的运气,取得了胜利。

  在很多地方,五子棋都被归到玩具一类,而所谓玩具,就是用来玩的,但棋类不同,它们属于玩具,但又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玩具,它们需要你动脑子,需要你学会去玩,而不仅仅是动动手指就好。

  下棋,重要的是会玩,真正会玩的'人可以坐在棋盘前废寝忘食,而不会的人仅仅看着棋盘神游天外。会玩,说出来容易,但真正可以做到的又有几个呢?

  电视和小说中常常出现用下棋来暗喻自己真正想说的话,也有长辈用棋来教导那些天资聪颖的后辈。真正会下棋的人下棋时的每一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那些只是随意玩的人下棋根本不经大脑,随手一放就好,那样也就丧失了下棋真正的乐趣。

  只有会玩,我们才知道真正的乐趣是什么,而只有会玩,我们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所以,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11

  每一个著名作家的背后,不仅有书的智慧,还有爱玩、会学的经历,他们玩出了花样,玩出了智慧,所以会玩,才好。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鲜艳的玫瑰或妖娆的牡丹情有独钟,唯我的乐趣,却是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喜欢看那一朵朵美丽盛开的桃花,折下两三枝,拍张美美的照片,作为童年的回忆;或是收集上几朵,当书签用。当然我更喜欢用桃花瓣泡水喝,香甜甘醇,沁人心脾。但是,桃花最惹我喜欢的,其实是它那种在冬天积攒力气,来年春天肆无忌惮地绽放,像一个作家呕心沥血,把自己毕生精力,只奉献给一本书一样。

  除了桃花,我还喜欢凤仙花,喜欢它挺拔的身躯,尤其是它神奇的叶子和花朵,因此被别称为“指甲花”。我妈妈很喜欢它,因为它可以当作天然的指甲染料。记得小时候,我对凤仙花就十分的好奇,妈妈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便给我的十个小指头上,抹上捣碎的凤仙花,然后用塑料纸包上。晚上睡觉的时候,双手伸平,结果第二天我醒来,惊奇地发现,我的小指甲竟都变成了橘黄色了,而且这个色还很牢固,无法去除。没办法我就这样硬着头皮去上学,因为这个指甲,我便成了幼儿园里的“红人”。

  小时候,我跟妈妈回外婆家,表哥表姐就会带我出去玩,记得我们过了一座桥,往前走了没多远,有一堵高墙,哥哥爬上墙,从上边拉我,姐姐在下边推,经过一翻努力,我们终于到了墙里面,看到一大片葡萄园,我们仨神速地穿梭到葡萄行中,我挑着大个的葡萄,只顾着吃,还不由的直赞:“真甜呀!”我们仨像小猫一样如饥似渴,盯着这片长满“人参果”的葡萄园,好像吃一口就能长生不老。

  而我就像八百年没吃过食物似的,都顾不上去皮,摘一颗直接扔进口里,飞速地吞咽直达肚子。就这样我们玩着,吃着,笑着,唱着,直到黄昏,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葡萄园,长长的夕阳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现在想起来,都十分的憧憬,我的童年快乐无比。

  在妈妈老家有个习俗,舅舅给外甥送灯笼,所以我每年过年到外婆家,舅舅就会给我买一对我喜欢的灯笼,让我玩。每当过年那几天,我就会和我的小伙伴们,相约到黑点的地方,打灯笼。我们各自带着灯笼,在黑灯瞎火的'街上穿梭,战战兢兢地走,嘴里还不停的喊着:“打……打灯笼!”一个好汉三个帮,大家一起喊出声,真可谓人多力量大,我们聚集在一起,四周黑漆漆的,一起喊着,互相壮胆!在这个似乎被刷了一层漆的世界里,我们几个小孩子就像一群天使,守护着迎接着等待幸福的人们,为他们送去丝丝温暖。

  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当我们长大后,想起儿时的那份天真无邪,还有那美好的回忆,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有时候还能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道理,玩着长知识,会玩,真好!

会玩,才好!作文12

  你永远都猜不到,游戏的魅力究竟在哪里,梦又将在何时何地实现。

  他只是电脑屏幕上的一个小人,身着红色衬衫、蓝色背带裤,还有一双擦得锃亮的小皮鞋。虽然他只是由我编写的一小段游戏程序,只会奔跑和跳跃,但是在他追寻胜利的路途上,我的心却一直伴他而行。

  小时候,我曾幻想自己成为一名冒险家,像动画片里的角色那样在丛林间飞荡穿行,像超级·玛丽奥那样“英雄远征”。后来,随着阅历的增长,这个梦想逐渐被更现实的东西取代,但是根植在内心深处的冒险梦却从未暗淡。

  直到我接触了编程以后,那个梦想又从心底升腾而起,一个念想逐渐在我脑海中初见雏形。

  还记得之后的两个月里,我常常独自一人待在卧室里造着属于自己的梦。我坐在书桌前,一只手支撑起脑袋,思索着一行行代码之间的逻辑关系,另一只手紧紧握住鼠标,手心里满是细密的汗珠。紧闭的房门前,横七竖八地摊开着几本厚厚的资料。我扭头瞥了一眼,随即又注视着电脑显示屏,忽然灵感如闪电一般在眼前闪现,终于看清楚内在联系,双眼顿时有了光,我像造物主一样开始着编织着我脑海中的奇妙世界。

  我双手一晃,闪到键盘上,像弹钢琴一般迅速敲击着键盘,清脆而连贯的声响汇聚成一串清晰的思绪,从头到脚贯穿了全身。喝了一口水,我又抿起嘴唇,继续那场紧张而又激烈的“头脑风暴”。

  我已经分不清楚,究竟是这个多彩的新世界填满了我的大脑,还是我自己已经全身心沉浸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了。

  忽然,随着最后一个键落下,这声音戛然而止。我右手挪动到鼠标上,缓慢地移动着。静,那是种出奇的静。明媚的阳光洒落在书桌上,像金色的香槟。显示屏上的光标,轻轻落在了那个已被我按过无数次的泛着绿色光芒的运行按钮上。我闭上双眼,全神贯注地倾听着那首期待已久的乐曲。终于,游戏的背景音乐响起,打破了寂静——程序运行成功了!

  我的内心顷刻间沸腾了,我仰面朝天,如释负重地大吼一声:“终于做好了!”,欢喜的泪水几近快要夺眶而出。我尝试体验着自己亲手创建的这个项目,这个只属于我自己的冒险世界。我控制着角色,穿越密集的枪林弹雨,躲避掉落的巨石,踏上移动的砖块,似乎他就是我自己。圆梦的'喜悦、成功的快感、胜利的满足,这些情感交织在一起,我成为了自己的英雄。

  那个根植于我内心深处的冒险梦,像是天上的星辰。当我埋头前行时。虽然会忘记了它的位置,可是每当我抬起望眼时,它的光辉仿佛触手可及。在每个不眠的夜里,我的脑海里都是璀璨星河。

会玩,才好!作文13

  中国有句古话:“玩物丧志”。而我的父母,我的老师也常常告诫我:别玩了,认真读书才是最重要的。“玩”似乎在他们的眼中就是一个一无是处,不求上进的代名词。然而,我不敢苟同,我认为“会玩才好”。

  我是一个热爱手工的人,但以前的我没有一点耐心。还记得我的第一件手工作品是在多么困难中完成的。那是一个房间模型,可别看这个模型虽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也正因如此,成为完成它对于以前的我来说,比登天还难。前期,做的工作简单而枯躁,但是数量巨大,而且做出的'东西也很微小。丢三落四的我总是丢了这个忘了那个,制作现场无比混乱。这在我看来根本不是玩,而是小心翼翼的艺术,但慢慢地,在“玩”的过程中我的心也平静了下来。可有了耐心还是不够,紧接着我又遇到了难题。模型的指导书上只有小家具的放大图,可是放在我面前的却只有一块块小木板。空间想象能力本就不好的我,只能一点点的研究和尝试,失败了不知多少次后才能成功制作一个。不过熟能生巧,在我不懈的努力下,这一个大问题也算是顺利完成,而这小玩物也渐渐变得有模有样起来,而这也不再是小心翼翼的艺术,玩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多彩生活的大门。

  接下来的缝制工作,在妈妈的帮助下我也是很快完成了,如何起针,缝制,收尾也让我更加懂得了“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艰辛。这小玩物不光有缝制问题,在如何点亮小台灯这个问题上,爸爸也教会了我很多有关电路的知识。花费了三个月的精力的作品更让我从玩中学习了很多在学校学习不到的东西,而那油然而生的自豪感更让我学会坚持。

  所以,“玩物起志”才是我玩的态度,人生中还有许许多多的有趣事等待我们去挖掘。“玩”固然是好事,但是“会玩才好”才更是真道理。

会玩,才好!作文14

  岁月的风长长地吹过,我们被时光推着向前,没有回头的余地。“玩”,似乎便成了“麻木不仁”“不务正业”的代言词。而我却要说,会玩,才好。

  初三的每一日,似乎都像在一片汪洋大海上的浮木上挣扎,令人窒息的空气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炎炎夏日,蝉声鸣鸣,我好不容易的双休日竟被我的父母拉到童年经常钓鱼的地方游玩。

  钓鱼有什么好玩的,不过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家看看手机呢?我哀怨地凝视着眼前的波平浪静,时起时落的风挠得我心里直痒痒。“来,试试。”爸爸将饵装好,便小心递给我,接着点了支烟坐在我旁边。时间淅淅沥沥地流淌,我先是翘首以待,可毕竟人生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迟迟等不来,我很快便没了兴趣,像是泄了气的皮球,“给你吧”,我话音未落,“别,再等等”,他低沉的嗓音响起,眼神一直落到远处,像是看到什么却是那么皎洁的目光,蝉声不停,而我的心却渐渐沉了下来。

  乡村的'空气是很新鲜的,只有淡淡的青草混着泥土味,没有城市里的车水马龙。旧时的池塘,仍然闪耀在记忆的深处;蒲草的叶尖上,仍开着不变的星光月色。等待的过程,也不再显得煎熬,我想起了童年的时候,那些美好的日子,无忧无虑,像是怎么过都过不完似的。我重又拾起了那份久违的期待,像个孩子般,目光灼灼地望着水面,即便未起一丝波澜。

  “滴嗒滴嗒”,鱼钩的周围漫起了一道道波纹,漾起一个个恰好的弧度,我的心像是有一串火焰在燃烧,爸爸也站了起来,死死地盯着那来回晃动的鱼饵。“就是现在,拉。”我屏住呼吸,每一秒都被无限拉长,心跳都停止了般。我飞快地向上提鱼竿,那鱼竿因被大力拉扯而发出的吱呀声都在急剧放大,和我的心跳一起,无比鲜活,只听到“噗通、噗通”。“哗啦”,一条不大也不小的鱼儿被拽了上来,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水里的虫儿,也散落在空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太棒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我钓到的哪里是鱼,而是整个世界。

  爸爸的脸上也漾着红光,和我一样激动而又兴奋。我似乎明白了他的用意,没有那份等待便没有这份喜悦。池塘边吹来的清风,仍是那么熟悉。童年的我总是傻傻地等待,不会因为困苦,就半途而废;不会因为希望渺茫,便自愿妥协。我想,是因为那时足够纯粹吧,因为只想着拼尽全力,便不会畏首畏脚。什么时候,我丢失了那份纯粹,那份童心。“这儿的景色依旧那么美。”我道。“是啊。”他笑了。

  会玩,才好。不是渲沉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而是出去走走,游山玩水,问问自己,真正的自己去哪了?不要因为无力的现实,而丢失那份童心,那份纯粹。别忘了,你在注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注视着你。所以,不要盯太久,走出去看看,拾起来吧,每个人都拥有过的,那份独特的柔软。品味一生,也不能将其穷尽。

  会玩,才好。让自己的心变成一个小小的池塘,一怀星月,一季斑斓,一生眷恋。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拥有一颗通透的心。

会玩,才好!作文15

  “哈,瞧瞧我的,每一片叶子都比你的好看得多。”

  “姐姐,你从哪找的,我也要。”

  “那边,走,一起去!”

  ……

  小的时候,总搞些自认为好看的叶子或奇形怪状的石头。并非用来玩,只是小心翼翼地洗净放在粗糙且厚重的实木桌上,然后蹲在一旁,桌沿抵着下颚,睁着一双稚气的眼,盯着几片“与众不同”的叶子,几块大小不一的石头,有时竟可看到叶面上细细的一层绒毛或石头暗处密密的裂缝。不觉中就消耗一个下午的静美时光,换来满满当当的好心情与—发涩的双眼。也许当时的我并无对于美丑的认知,仅是依喜好而定,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玩”着,也会自得其乐。

  小学,上美术课,第一次画到石头、落叶,脑中总浮出那个堆在木桌上,厚重中一层鲜活的色彩。但笔下的却失去了想象中的那种灵动,偶尔闲暇时,任意抽出一张纸,写下几句奇异的随想,心里还是想留下那些不曾呵护的时光。

  忘了从何时,爱上文学,爱上阅读,爱上写作的。

  一个平常的早晨,慵懒地起床,目光不经意间瞥着窗台上落满一层灰尘的.磁卡——图书借阅证。惭愧地用手握起,抹去晦暗的那一层,心上掠过股股愧怍——去借些书吧,莫辜负它的等待……

  轻轻推开门,便又再次徘徊在那个许久未踏过的天地。踱步于一排排书架间,玩着一本本神秘的书,抽下一本自己钟情的,静坐于临窗的位置,玩意个中蕴味。短暂的午后,又一波满足感袭卷心头。文学、语文,语文、文学。她不再是一个冷冰冰的分数,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个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人!或许有些晚,有些浅,但终是孕育了一层的热爱——第一次有了忍不住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跑着、跳着,在文学的草地上自在徜徉,不管不顾,无所谓方向。哈!很享受。纵然有摔跤,也便再次爬起,拍去尘土,再次前进。实为成长?实为人生。

  中学老师,总穿着裙子,留着短发,站在不远处。脸上的笑容如曦,明朗,暖暖的。生活语文,语文生活,二者本为一体,又何须分割?上学路上,路边不一样的风景,雷雨夜时,内心不一样的汹涌澎湃;养花记进行时,每日的别样收获;品树读花,探求事物之秘;母亲节随想,理解亲情的真谛。就这样,生活与语文,如两股相向奔涌的强流,终于在一个渡口汇集、融合;中间或有摩擦,但总归逝于滔滔,同往平静,又暗潮涌动的海。所以,每一场活动后,总会远远地调整嘴角的弧度,轻轻地问候,馨馨的情感,于是明白,这不是游戏,是人生的一场场体验。

  常说,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们“玩”并非玩物丧志,大人们的玩又似乎过于遥远,有些虚无缥缈。

  玩着玩着,玩出一张张精致的植物标本,玩出一篇篇美丽的文章,带着儿时那份纯真,用一颗热忱的心,“玩”着自己所爱。”玩“就是用一颗艺术心,尝试着用它去装点生活,随性、随感,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

  会玩,生活就是一段快乐的旅途。会玩,就会有一颗绝不寂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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