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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让协议
更新时间:2023-05-26 11: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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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甲方对丙方的债权形成于 年,账面价值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

  1.2甲方因破产清算需要,依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对丙方的债权。

  1.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购买该债权的对价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

  1.4本协议签署后丙方即知晓对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让,甲方已尽到对丙方的通知义务。

  1.5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向乙方偿还债务,即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

  1.6丙方自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向乙方偿还全部债务。

  第二条声明与保证

  2.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1.1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能独立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1.2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其对丙方的债权合法有效。

  2.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2.1乙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贷款债权,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于各方签署后即生效。

  第五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5.1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各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台湾、澳门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六条附则

  6.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6.2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6.3本协议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6.4本协议采用中文订立,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债权转让

  1、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债权,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乙方受让债权。

  2、经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甲方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 万元)和利息(利息率 %)。

  3、丙方向甲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还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期限为丙方向甲方付款的期限。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清偿上述债务。为向甲方履约的担保清偿债务,质押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经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第五条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第六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新债权人):

  乙方(原债权人):

  丙方(债务人):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设备为2006年6月出产的辽宁抚顺QUV50A型(产品编号:1460)履带式强夯机壹台,经双方约定价格为人民币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的定金,其余转让款人民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 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所转让机器设备移交给乙方。

  第四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设备现况已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

  4.甲方为设备在转让乙方前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对甲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乙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

  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五条 移交验收

  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移交手续,移交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视为甲方已将设备移交乙方。

  第六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设备定金人民币 后,未依期交付转让设备,按每天人民币500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交付转让设备,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定金人民

  币,按每天人民币500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10天,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4.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按甲方移交前状态归还甲方,如有损毁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支付的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__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工程名称:500kV思通线新建工程Ⅱ-4铁塔组立工程

  二、甲方承诺:

  1.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5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本协议中确定的施工项目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起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延安青化砭采油大队养老院工程,工程协议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施工内容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协议中的内容。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⑴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人民币管理服务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持证件和经营许可证。

  ⑵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⑴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施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⑶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⑷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⑸ 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⑴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⑵ 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⑶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⑷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⑸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⑹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价格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五条 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协议、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六条 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些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七条 挂靠期间

  挂靠期间暂定年挂靠期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收取工程管理费。

  第八条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第九条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 日:年 月 日:

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6

  甲方:

  乙方:

  根据《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内容:

  4、工程总价款: 元。

  5、工程总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乙方员工的人工费、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工人交通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设备消耗费、维修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二、工程期限:

  本协议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因天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或者发包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提供施工方案图、原材料等而被迫停工的。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图纸资料,但不提供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及施工机械;

  2、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用的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乙方应确认原材料规格、质量,在符合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如乙方对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可及时向甲方提出备案;

  3、甲方指派人员或者由发包方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各种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

  4、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及电源。

  5、开工前组织乙方负责人学习并熟悉图纸,参与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交底。

  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完工程款后优先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四、乙方责任:

  1、严格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2、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施工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和后果,并无条件的清退出施工场地;

  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施工质量及工期达到甲方要求及验收标准。

  4、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机具及其相关耗材(如工具、机械等);由于乙方原因的停工、返工及材料、构件浪费及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责任,造成公安、环保、城建、税务等相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7、虽然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只和乙方形成劳动关系,施工人员的一切伤亡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但是考虑到安全施工的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属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学习并熟悉图纸,负责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责任。

  五、支付工程款的'相关条款

  1、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工程总价款50%后暂停(含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待工程通过业主方竣工验收并决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工程款(含已支付全部费用);如因乙方工程质量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无法将工程正常交付业主使用,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款总额30%作为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费用中已包含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如发生伤、病、残、亡等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工程款的同时,乙方保证及时支付相关工人的人工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也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工程款决算后,甲方扣除工程总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贰年,质保期满后支付乙方。(质保期内乙方若不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甲方将从质保金内扣除相应金额作为损失赔偿,扣完还不足以支付相应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要求进一步索赔);

  六、工程负责人及安全施工责任

  1、 甲方指派 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派 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乙方施工负责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或擅离职守,否则甲方可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款 5%的罚款。如确需更换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事前取得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备案;

  2、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3、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以外的新增(变更)工程量或项目,由甲方统一制定签证单,经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工作量,由预算部签综合单价;签证单必须由项目经理、预算人员、总经理签字后签证单方能生效,否则该项签证无效;

  4、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前,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合理有效的工程结算资料,同时应提供由工程部签字确认的书面质量意见;方可进行结算。

  5、乙方施工人员由于野蛮施工或者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如:伤、病、残、亡等)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负责支付发生的与其相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定之日生效,本协议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含质量保证金)后自行失效。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该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2、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5%的赔偿金;

  3、施工中若乙方不能执行本协议,造成怠工、误工,不服从正常管理,工期拖延、质量低下,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退场。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九、附则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协议附件:工程施工图、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工程施工中双方确认的单、证等书面材料,可作为协议附件与协议具同等效力,与本协议相抵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转让协议范本集合7

  转让方:(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xx(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xx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xx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xx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xx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xx)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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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转让协议04-23

物品转让协议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