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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购销合同
更新时间:2023-09-06 17: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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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购销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品购销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品购销合同1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购销合同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商品名称商标牌号含量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送取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

  续表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送(取)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商业部制定

商品购销合同3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品购销合同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按甲方产品企业。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技术含量在有效期。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甲方技术标准不回收。

  第五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仓库)。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进行检测,并由乙方随时抽检 复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后产品在市场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结算方式:现金 。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依照《民法典》规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5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同总金额: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部委标准执行;

  2、无国家和部委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满足需方技术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供方 日内到货。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七、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若无上述技术规定,供方应合理包装,确保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依照技术标准验收,验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对其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如装配不符,双方退款退货。运输过程中对合同中的订货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上述情形下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验收若有异议,验收异议期为验收后30工作日。质量异议期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九、随机备用、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出厂标准执行。与主产品一起提供。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付款。供方在货到7日内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

  供方按时交货,需方及时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发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 %的违约金。

  2、若不能交货,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

  需方所在地。

  供方:

  年 月 日

  需方:

  年 月 日

商品购销合同6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 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 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第六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 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 先款后货。

  第八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 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 供方:

  电话: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7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程承包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混凝土供给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工程发包人)

  企业(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混凝土供给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经招投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丙方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业主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甲方组织的本项目所需混凝土供给中,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情况、管理体系与制度,以及本项目的情况,参与了此次项目混凝土供给,负责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供给工作(以下简称“本混凝土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促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使甲方与丙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完全履行,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给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企业基本情况

  1.1营业执照及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1.2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

  1.3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概况

  2.1工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

  2.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

  2.3工作范围和内容,甲方经________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自建________混凝土站,乙方负责商品混凝土供给工作;

  2.4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方购买混凝土材料,也不得自建搅拌站;

  3.项目负责人

  3.1甲方委派________,职务:________,担任甲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本合同。

  3.2乙方委派________,职务:________,担任乙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本合同。

  3.3双方如需要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至少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任继续行驶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4.分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每立方米造价包干法分包方式,并以此来计算合同价款:

  该分包方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运输费、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

  5.工作总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方应保证分包给乙方不低于50万立方米混凝土的作业量;

  6.工作量的确认

  6.1乙方应按________(时间),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提交已完工作量书面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及时核实已完工作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即使不参加计量,该计量结果亦有效,并作为商品混凝土供给合同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项目负责人无故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6.2对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与返工的工作量,甲方项目负责任人不予计量。

  7.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1 丙方即业主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就合同价款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7.2支付方式,丙方以下列第____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A现金 B银行转账;丙方根据乙方每月现场施工量按月分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丙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应付的合同款项。

  7.3 合同单价,甲丙双方以每立方米低于本项目工程开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______的价格将混凝土工作分包给乙方,但原材料成本涨幅超过正负____%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具体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4 合同价款

  丙方按照乙方当月完成方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合同款,剩余的____%滚动计入下个月的结算(即第一个月按照当月乙方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第二个月以及其他各月按照当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85%和上月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结算,最后一个月应按照当月月完成量价格的全部和上月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结算)。

  7.5 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与支付

  本混凝土工作完工后10日内,乙方向丙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乙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丙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书进行核实后,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履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手续。

  8.建站以及场地租赁

  8.1建站费用,混凝土站建站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8.2丙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建设混凝土所需场地,乙方应服从丙方的合理安排。

  9.税收、环保费及其他费用

  9.1 各项税收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9.2 本合同环保费和其他费用共计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由乙方代替甲方于乙方机器设备进场后第二日向当地环保局缴纳。甲方归还乙方垫付的______万元环保费和其他费用的归还方式和日期由双方自行协商。

  10.施工条件

  丙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做到“三通一平”,即达到路通、水通、电通以及平整的场所,其中通电接口距离施工点应在50米范围内。

  11甲方前期准备工作

  11.1.组建与工程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造价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1.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完成下列工作:

  11.2.1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工作开工条件的工作场地。

  11.2.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11.2.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11.2.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工作场地;

  11.2.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6将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授权范围送交乙方,并签收。

  11.2.7其他应当由甲方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

  12.工作期限及顺延

  12.1工作期限,本合同关于混凝土工作期限与甲丙之间工程承包项目的时间一致,自本项目工程开工当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之日止。

  12.2期限顺延,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工程停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被迫停工

  B.因丙方工程计划项目调整需停工

  13.工作质量

  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本工作每批次须送样报检。乙方送样报检不合格的,乙方不能送货出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4.再分包或转包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工作部分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乙方将劳务工作进行转包。

  15.有关资料查阅权、知情权

  当乙方有正当要求时,甲方应提供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上述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全面了解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上述甲方的报价及结算细节除外)。

  16.工作安排、检查与安全防护

  1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安全标准及规程进行工作,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6.2乙方应对其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6.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工作时,工作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16.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7、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

  17.1、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条例和规定(噪声污染防治、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等)以及甲方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程序,注意对施工过程中噪音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废弃和运输遗洒等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杜绝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17.2、乙方应加强自身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防护,监视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活动、现场设施(无论是由自身提供的还是甲方提供的)和施工过程,及时识别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8.三方责任

  18.1甲方责任:

  甲方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总负责。甲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明示建筑劳务作业的类别、数量、延续时间、混凝土供给人名称、劳务队长、技术员和各班组长等信息;

  18.2丙方责任

  18.2.1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作业要素和作业面。

  18.2.2丙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拨付建筑劳务作业款。

  18.3乙方责任

  18.3.1组织所有的劳务、必须的施工机具、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除外)和资金等必要的施工力量,实施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工作;无条件执行业主、甲方、总包方发出的工作指令,以良好的服务树立企业形象,保证甲方信誉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18.3.2各工序完成后做到工完场清,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地点,并与下道工序办理交接手续。

  18.3.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如由乙方管理不当导致丢失,乙方承担原价双倍的罚金,罚金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18.3.4乙方在实施建筑劳务作业过程中,应当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合理调度安排,接受甲丙方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劳务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19.合同终止和解除

  19.1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19.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9.1.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19.1.3.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由此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导致主合同终止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9.1.6因乙方原因,甲方接到总包方、建设单位通知,经甲方与总包方、建设单位协商,如总包方、建设单位仍坚持要求乙方撤离现场时,本合同终止;

  19.1.7乙方破产或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

  19.1.8 因甲方违约或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丙应承担赔偿责任

  19.1.9 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应付混凝土供给合同价款,乙方可在三次催告后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连续超过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9.2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后果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已完工程量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尽快将其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同价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20 合同附件

  20.1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客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丙方执一份,经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并结清所有价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8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购销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商品的种类

  1、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商品价款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

  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机识别;

  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 、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 、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传真订货合同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

  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

  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

  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

  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 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

  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不接受退换货可接受全部退换货有条件的退换货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残、次品其他__ __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残、次品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扣率结算方式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条第、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日。

  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日日日日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

  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现金转账支票电汇其他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

  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

  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

  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购销合同10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订货内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送货上门

  ()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

  ()买方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将货款汇至卖方银行帐号

  ()买方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预付定金,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______‰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给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优惠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___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1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为保障、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经甲、乙双方充分洽商达成共识并制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履行。 【合同内容】

  1、供货范围

  1.1使用工程的名称:福永中心小学旧教学综合楼改造工程。 1.2供货地址:福永中心小学内。

  2、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如表):

  备注:①以上砼价格为到工地不含水泥发票价,本砼价格不含发票,如需开水泥发票每立方砼增加5.00元/m3发票费。但不含砼泵机械费。

  ②全瓜米石每立方加收10元/方,外掺剂AEA-UEA膨胀剂后浇带施工部分每立方以30元另行计算。

  3、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204-92《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作为混凝土验收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止于上述供货地点现场标准试块的取样,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进行,成、养护等工作由乙方负责,成型的式样由甲方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有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由质量检测单位发出的28天强度报告并经评定合格后作为验收供方混凝土质量的检验依据。

  4、验收标准:为保障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按GB/T14902-20xx标准抽验每车砼实际数量,须在甲乙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地磅进行。磅单每车抽查方量须由甲、乙双方确认并各执一份(乙方由司机签字确认),如砼数量超出每车允许(≤2%),则按此车数量作为结算甲方当月所供应砼数量的依据。

  5、工程部位:基础、主体结构及其它需要商品砼的部位。

  6、交货日期及期限:按现场甲方电话通知。

  7、结算方式及相关事项:以支票结算(支票要写明深圳市福盈混凝土有限公司)。当月货款次月15号前付80%(以此类推),余款在当月供砼评定强度报告合格后60天内予以付清。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供货,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不负责对此引起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有权要求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货而对引致的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8、双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按合同条款及时结付货款。

  8.2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提前1天向乙方通知,需材料时间和数量。

  8.3甲方委派黄成智(电话:)负责生产计划通知乙方;负责提供堆放点,办理签证手续。

  8.4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将混凝土送到现场,主体重要部位砼浇筑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

  8.5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满足甲方进度和质量的要求,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且甲方可以更换其它供应商。

  8.6乙方负责货源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8.7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车辆必须服从指挥(不违章的情况下)。

  8.8乙方只能按本合同规定供料范围供料,不得借各种理由干扰甲方在本合同外其它材料进场施工,保证甲方工程顺利进行。

  8.9乙方在供料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8.10乙方供料质量低劣或短方缺量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11混凝土卸料过程中,甲方人员不得往混凝土中任意加水或其他材料,若因待料时间长,砼和易性变差,由乙方技术员添加适当外加剂调整,砼到工地必须在2小时内卸完。

  8.12若因甲方施工进度或泵送等其他原因影响,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时间超时,砼已到达初凝时间(有结块)还没卸完,为保证质量,乙方技术员有权强制报废,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13因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而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后可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可再用回弹、抽芯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应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直接损失。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总欠款3%0/天的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供货,直到收到所欠材料款为止。

  10、其它约定事项:双方对本合同不得做出任何修改,如确有必要修改须经双方在修改之处盖章后方能生效,任何一方擅自做出的修改视为无效。甲方应提前24小时预约供应砼,如有变动必须于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优良工程相应的技术资料。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12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购销合同13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

  乙:

商品购销合同14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商品购销合同15

  甲方(卖方):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__________■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进口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

  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2、检验标准:________________

  3、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①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②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③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______日内交货。

  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结清。

  3、年结: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合作约定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与乙方合作:

  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区域唯一经销商,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_

  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

  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

  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6.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30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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