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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合同
更新时间:2023-07-22 16: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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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合同汇总(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的合同1

  养护承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

  养护承接方(以下称乙方):______

  关于对绿地养护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养护,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养护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绿化养护名称:__

  二、绿化养护地点:__

  三、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养护方案,总面积为__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养护价款说明:

  1、三个月内成活养护期:每日必须浇水1次,每月费用__元。

  2、三个月到六个月生长期:每星期浇水2—3次,每月费用__元。

  3、六个月到管养期满验收:夏季每星期浇水2—3次,冬季酌情每星期浇水1—2次,每月费用__元。

  六、合同有效期限: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可再续签。

  七、甲方责任:

  1、协调好乙方现场人员的养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和现场人员。

  2、若受到人为的破坏,如甲方认定乙方有及时劝阻,甲方视情况给予补偿。6、绿化养护期满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乙方责任:

  1、提供现场养护方案,提供养护人员、养护的机械设施、养护用的肥料和药物、用水用电。

  2、按照审定的方案和行业标准进行养护。

  3、对苗木养护出现问题的进行认定,属于技术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更补苗木。

  4、现场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单位的.制度管理,并与甲方人员协调工作。

  5、养护期满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交接。

  九、养护评定标准管护期定为3年,自__到__。管护期间苗木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管护期具体要求为:第一年为正常的保养期: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并对枯死及损坏的苗木及时补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浇水、勤防治病虫害,及时对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绿化地环境卫生及杂草脏物,保证苗木正常旺盛生长和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第二年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对苗木逐步修剪成形,经甲方组织检查考评达到合格以上。第三年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状,苗木旺盛成长,质量符合要求。种植数与第一年初验时相符合,若达不到要求,要管理至达标为止。

  十、其他: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条款的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本合同条款为无效。

  4、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沱江镇市政道路建设,乙方自愿向甲方承包土方工程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双方协商如下:

  一、工程地点:江华县沱江路。

  二、沱江路路基的`土方施工,具体包括平整、碾压、临时便道。

  三、工程造价:甲方以道路填方计量为准,单价为: 元/m3,结算方量以城西开发公司和审计局结果为依据。

  四、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所做工程量满8万元拨75%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中途预支燃油款。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按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规范施工,按国家市政工程验收标准验收,分层压实厚度不大于30cm,按设计要求达到各填土层,区域密实度、层层测量,层层检测,表面横坡一致,下雨不积水,边坡整齐稳固下雨不滑坡,每天收工现场无废积土堆,整洁卫生,争创优良工程。

  六、乙方必须保证机械及时到位,如机械出现问题,应及时抢救,否则,乙方必须从外面调机械进场,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七、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第一,推土机、压路机一切安全事故费用由乙方自负,如甲方须加班加点,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必须服从建设方和甲方统一指挥安排,否则,不符合施工条件和程序,盲目施工,甲方有权强迫停工,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的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了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加快村级环境面貌提升进度,计划通过一事一议项目硬化村内道路。本着双方自愿、友好合作的前提、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施工范围:本村村内主街道硬化1500米,路宽2.5米,合计3750平米;水泥厚度20CM。

  二、完工及验收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工,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三、合同金额:承包总价款_______________元、款计(大写)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完工后三日内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立即清算工程款;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甲方在经济条件充裕的情况下可提前支付乙方部分工程款,待工程完结后出示相关付款手续办理工程款结清事项。

  五、权利和义务: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并解决可能出现的`村民纠纷,如乙方正常施工遭受村民拦阻,且甲方未尽调解义务造成的施工延期,乙方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有权力向甲方追讨误工费用。

  六、违约责任:乙方如果无正当理由超期完工,每天支付________元赔偿金;乙方超期半月或因工程质量问题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视同违约甲方不负担任何施工费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路施工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道路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维修

  2、工程内容:清理老旧道路垃圾、重新修筑砼道路

  第二条承包方式和工程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等所有施工内容

  2、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内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工期

  该工程竣工后提交给甲方待验收的时间为 年月日。

  第四条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2、对于乙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对施工内容提出变更要求。

  3、甲方需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负责。

  2、乙方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环境。

  3、接受甲方对工程的监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承担 探矿工程,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单孔孔深<200m(如果超过200m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再定)

  二、钻孔直径:钻孔Φ75mm,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得<Φ60mm

  三、单价: (不含税)。

  四、总工程量 m。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钻孔设计,孔位定点、钻孔编录、取样及钻孔验收。

  2、甲方责任负责三通一平(电、水、路)场地平整及外部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搬家人力不够由甲方给予协调。

  4、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伙食、日常生活等自理)。

  5、甲方需承担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按实际标准计算),如当地百姓阻挠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提供合格的'钻孔。

  2、乙方负责钻孔质量,严格按照六大指标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单孔完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以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

  2、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甲方预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等相关的

  费用元 , 乙方来回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 元 )。 全部工程结束后, 甲方扣除乙方进场费用, 一周内结算清。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单孔结算),不得超过一周。

  八、钻孔在实际进尺中如孔内出现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发情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在钻孔打不进去的情况下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用。

  九、其它:本协议未及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5

  甲方:XX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揽XX公司旧车间改造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XX公司旧车间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甲方公司车间

  三、工程面积:见图纸(按实际轴线投影面积计算)

  四、安装单价

  1、拆除和安装墙板和C型钢单价:8元㎡

  2、拆除厂房及安装厂房单价:28元㎡

  五、承包范围:XX公司旧车间的改造,包括拆除和安装等。具体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拆除中间过道两侧墙体彩钢板及窗户;

  2、东车间南头四间拆除并把南山XX封上;

  3、西车间南头扩建四间并把南山XX拆除;

  4、东二跨西山墙封闭。

  六、工程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总工期为____日(日历天数)。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质量及安全

  1、工程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及有关标准安装,屋面不得有漏雨现象,屋面板、墙面搭接或板与板之间连接一定要吻合,不得有闪缝现象;包角附件一定要横平竖直,拉铆钉、自攻钉的间距要均匀,安装好工程的屋面板,墙面板不允许有褶皱,并保证水槽连续焊接质量及C型钢二次焊接工艺等。

  3、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质量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从工程合同签订施工开始到工程施工结束期间如出现的事故及其所产生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拆除的材料物品要保护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八、质保期及质保金质保期为本工程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甲方于____月____日将质保金3000元支付给乙方。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好地方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甲方确保材料供应及时,不影响乙方安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安装费(如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施工图纸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期。

  3、施工人员的吃、住、行均由乙方自理;吊装费、脚手架搭设人工费用、施工用工具、安全措施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时增加人员确保工期。

  5、乙方应对甲方发到工地的所有材料物品进行保护。

  ①卸车时轻吊轻放,不能把梁、柱等成品件有砸弯现象;

  ②屋面板、墙面板进入工地现场更要注意保护,不要让板表有划痕现象,不允许有折板现象。

  ③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有任何安全隐患,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指定______ 为工地现场代表,乙方指定______ 为收款人。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6

  甲方:陕建____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工程任务,经双方协议,委托乙方承建。为了便利工程顺利进行,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____市团结中路航专校西二环259。

  (二)工程名称: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

  (三)工程内容:修坡、成孔、注浆、制笼、编网、喷混凝土。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140元㎡。(工程量以设计方案和变更按实际面积结算。)

  (六)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付工程款5万元、主体工程三层结束付支护总造价达50%、主体封顶付清基坑支护剩余全部工程款。

  (七)税金3.51%由甲方代扣。

  (八)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人员代办一切事物,均按记时工计算,凡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由于材料供应不上,因停工待料引起的停工,均按记时工计算。

  (九)做里工使用机械时,乙方所用机械,按省建定额提取机械台班费。

  (十)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自行解决。

  (十一)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为准,进行施工验收,(技术资料由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

  (十二)在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工程量较大,住宿应由甲方提供。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三)在施工期间,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搞好文明施工,乙方应努力高速度、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十四)工程期限:由进入工地之日起,乙方须在土方挖完后____日之内完工。如因天雨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发生时,可以延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验收竣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双方各执2份。

  甲方:陕建____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立合同人:立合同人:

  工地代表: 工地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施工的`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小学校园硬化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小学校园硬化工程项目。

  二、承包造价: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北操场西半场和学生生活服务楼前场地共3076平方米,所垫砂石与原操场地面相平,每平方米26元(该承包单价已含场在平整、乙方所用原料及机械费、人工费用),工程总造价79976元。

  三、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保证材料供应,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调试运转。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作业。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五、工期:_________________

  此工程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工

  六、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给100%的工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新镇小学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分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的合同8

  工程名称: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

  重庆市万盛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工程

  二、工程地点:

  重庆市万盛区黑山谷景区藻渡河支流的鲤鱼河上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1、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冲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坝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四、承包方式:

  五、开工时间:

  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竣工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六、工程价款

  捌百伍拾万陆仟柒百元正(850.67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______ %,即85.067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30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 %即85.067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60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______ %即85.067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一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重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

  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 %付给,计人民币42.5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其他事项: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提供到施工场地内,乙方不承担混凝土的质量检查、保管、安全等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的合同9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1)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2)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方延误开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承包方延误进点: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完工日期: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承包方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方提前工期: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施工的合同10

  建设单位:____

  施工单位:____

  一、施工项目:技工学校院内地面铺花砖

  二、施工规模:总面积____平方米

  三、施工质量要求:院面竣工后达到观感合格,院内不存水,可行驶小型车。

  四、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以每平方____元承包给施工单位,工程总造价____元。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施工单位:____

施工的合同11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范。

  2、本工程按现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图纸

  5、 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小安装工程及维修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工程内容:施工维修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合同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合同价款

  第五条合同价(大写):

  (小写):合计:元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发现质量问题可单方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在乙方保证质量完成全部工程后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图纸和施工方案,协同办理开工前的手续。

  2、所有的施工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

  3、工程项目价格造价具体以建筑工程预算书为准。

  4、乙方必须按要求施工、如期完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除场地内的全部杂物。

  第七条付款方式

  1、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和自然灾害无权无过失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份数:一式三份

  后附详细清单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时间:

施工的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本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公司钢构厂房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就此工程双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公司钢构厂房基础工程。

  二、工作地点:____区黄村镇刘村西。

  三、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乙方负责按图纸要求对此工程基础部分承包施工。

  四、技术要求:

  1、按照此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数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厂房基础部分施工。

  2、要求不低于图纸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图纸要求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五、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六、工程量及工程价款:

  工程总量为图纸要求标准,工程总价: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

  1、乙方自筹材料及全部施工所需工具、人员及现场临电等事宜。

  2、工程完工____日内,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画押)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址:

  2、房型: 室 厅, 橱 卫。结构: 。

  3、建筑面积: ㎡, 使用面积: ㎡

  4、委托方式: 。

  5、施工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 天。

  6、施工总价币:拾万。

  7、施工过程中质量有特殊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价款支付

  1、施工合同签定后,乙方水电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20%),计 (小写: 元),在水电完工,木工和泥工进场前付进度款(合同价款的50%),计 (小写: 元)元,乙方油漆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20%),计 (小写: 元),竣工验收时付清尾款(合同价款的10%),计 (小写: 元)。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双方应在《增减项目单》上,明确增减项目的名称、规格、价款并双方签字,据实将增加项金额当时结清或将减项金额在结算时抵减。

  3、工程在正常施工情况下,若甲方不按本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对该工程进行停工待款,且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即将完工时,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正式验收的预期时间,且甲方必须在正式验收之日按时到达工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2、 正式验收之日,若因甲方不能按时到场或无故不验收时,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

  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停水,停电,台风,地震 等)应顺延工期。双 同时应妥善保管已装部分。

  第四条 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第五条 补充条款

  1、 甲方若需增加项目时,应一次性支付增项款给乙方后,乙方才能进行增项施工。

  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 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合同签定后,若因一方未考虑周全而要求终止合同时,应由责 按本合同总价的10%赔偿违约金给对方。

  第六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姓名: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安全合同。

  一、甲方职责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记录。负责对参加单位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工程防护设施的检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帮助督落实。并定期召开安全施工会议,及时加强工人对安全施工提高和警惕。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安全施工管理,配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检查,凡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3、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电器及临时施工用电等方面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5、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如果发生因施工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中的安全要求。严禁私自乱拆安全防护设施。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安全施工意识,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甲方有权对各种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处罚;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为施工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6、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都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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