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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日记
更新时间:2024-05-16 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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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日记

  一天即将过去了,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经验,不如趁现在好好写一篇日记。如何把日记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律师实习日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律师实习日记1

  星期一

  经过一个星期的是实习,我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这几天通过翻阅大量刑事与民事案件,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在我看了一个聚众斗殴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刘律师在询问了我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案件的定性后,准备教我写一份李某的诉讼代理词。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了解案情,为辩护意见书做准备工作。

  星期二

  今天,我开始撰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在刘律师的修改下,一份论证十分充分的辩护词诞生了。接下来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在我写了几个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后,我初步掌握了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我非常的高兴。

  星期三

  下午两点半有一个“物权法与房地产”的讲座,我们几个实习生蹭着刘律师的车到了会场,还真是有感于那个大场面呢!心想该不会市里的律所都派员出席了吧?讲师还挺风趣,但是和在学校听讲座不同的是,时时能在讲座中听到身边的律师对讲师的观点低声讨论,发表不同意见。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们随时对外界的信息保持怀疑态度,但也能理性地从别人的观点中接受启发,和我们的海绵吸收法差很多呢,看来这也是社会磨练的结果吧!

  其实会上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的探讨还是给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别是区分所有权的

  问题,开始的时候听得有些无措,但在向刘律师询问解答后,突然让我有想深入研究的冲动呢!

  星期四

  今天是周四,经过一个多星期的研究,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刘律师开始让我们开始接触实务操作。今天刘律师让他的助理带我去宁乡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案件。经过了解得知,当事人王小姐与张先生由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王小姐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王小姐的要求基本如下:

  女儿抚养权归她;

  2.婚姻期间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继续由张先生支付;

  3.每个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

  4.婚后所购婚房更名归王小姐个人所有;

  5.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存款各分一半等。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之后,我根据《婚姻法》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作为作业提交于刘律师批阅。

  星期五

  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对基本性的工作我都比较上手,也可能是和所里的同事更加熟悉的缘故,大家都会叫我帮忙,虽然有点忙碌,不过还是很充实,也增长了不少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也很喜欢这样忙碌的生活。律师实习

律师实习日记2

  实习日记1

  今天是淮安市律师协会组织实习律师培训活动的第一天,心中有点小激动。本次参加律协培训的实习律师一共有八十九人,是淮安市历年来培训人数最多的一届。

  一大早,诺达的会议室乌泱泱的全部是人。首先是由市司法局方处长给实习律师做动员讲话,紧接着律协的领导为大家讲述了本次实习培训的目的、培训课程的设置以及辩论赛的一些具体安排。这是我们以实习律师的身份第一次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体培训活动,大家都很珍惜这次机会。每一位实习律师都在全神贯注地听着讲台上前辈们的发言,从大家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大家对转为正式的执业律师的渴望。

  讲座的中途有一次课间休息,会场的气氛非常的热闹。来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都围聚到一起,互相介绍自己,互相交流经验,仿佛一下子回到了高中的学生时代。

  对于我一个非法本的实习律师来说,这样正式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机会太难能可贵了。我一定要抓住本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争取一次性拿到结业证书和一次通过本次的实习考核。

  实习日记2

  今天帮老师打了一个延期开庭申请和一个延期举证申请(老师口述)。因为第一次接触这东西,也没注意格式以及字体问题,就点了打印机打出来了,老师一看格式不对又重新弄。并叫我要细心,我觉得我已经很细心了。他又不说要啥格式啥字体,又没范本,我也不知道啊。但我知道这是为我好,我听就是了。老师和当事人谈话,是很有逻辑的,这一点很值得学习,既不浪费大家时间,又很有针对性的提问很快解决了问题。并三下五除二的让当事人了解整个案件的流程以及该案如何应对,我们要做的具体举证等一切工作。当然他很老道,两下就让当事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合同。以及很不错的收入就要到账了。我只是很佩服老师这速度,才叫一个麻溜。回来的路上,老师说既然你要学就用心,这也得看你的领悟能力。然后又给我布置了作业。这是在锻炼我我知道,毕竟跟他学的时间有限,所以我尽量多学点,我也想在这条路上慢慢成长。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因为很累就在车上小睡结果坐过站了。

  实习日记3

  装订一周左右的卷宗,对于这项工作基本已经能够很好地完成。今天主任教我做案件的委托手续。

  首先,委托手续是有固定的模板,每一个案件根据不同的庭审阶段直接套入使用即可。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指导当事人签字!委托手续凡是有当事人签字的地方,必须其本人签字,不能由别人代签,也不能转委托,更不能律师代签。主任特别提醒:有的委托手续不是当事人自己签的,已经被法院查出出事的前例,切记!

  再者,签字前要向当事人进行指导说明。例如: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律师具体是谁?律师代理的是哪个阶段的程序?这些全部要逐个向当事人明示以及挨个确认,避免当事人日后说我们作为服务行业提供的全部都是格式委托手续,根本没有释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律师真的是一份细致的工作,从办理案件的委托手续来看,就并非是件简单的工作。如果不细心的去学习,将来的隐患都还是比较大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继续努力,加油!

  实习日记4

  今天有位当事人委托我师父代理诉讼,师父示意我在旁边学习一下如何接待当事人以及办理委托手续流程。先是到行政办公室拿来授权委托书、代理协议、受案审批表填写,然后把当事人带来的证据材料看一遍,是否还需要补充其他证据材料,然后把证据材料复印一份,把证据原件退给当事人。师父说:“尽量别保存委托人的证据材料原件,以往出现律师把委托人的证据材料中的借据原件弄丢,结果官司败诉,律师因此承担赔偿责任,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由委托人自己保存好原件,开庭前通知他带上就好了。律师业务谈判和收费是

  很关键的一个环节,如何让当事人选择委托你并且同意支付给你较为满意的律师费,其中有很多技巧可学,一个优秀的律师需要具备专业素质和业务素质,这两个素质是律师的两只翅膀,需两翼齐飞,缺一不可。”

  我点点头,以后每一件事情都认真去做,学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不断积累实践中的各类技巧,借鉴师父和其他前辈的经验,不断充实自己。

  实习日记5

  经过前几天的分析,我总结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转借问题。为确保出租人利益合同应写明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若确有转租转借需要也应经出租人同意。实践中很多合同因没有此项条款约束导致出租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租金、水电费以及具体交纳方式。实践中若以年为承租期限单位,一般租金应在下一年度的前三个月提前付清,水电费应由承租放办理一张银行卡,承租人定时存入费用,卡内数额保持最低限额,承租期限届满时多退少补。

  3、押金。若出租房屋内有办公用品、家具等,出租人应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

  4、违约责任。合同内对转租转借、不按时交纳房租水电费、不遵守合同约定的承租期限等的违约责任应有明确规定。如交纳违约金多少元、逾期交纳房租的,除应按时交纳外,还应交纳违约金多少元,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赔偿,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总而言之,要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有明确规定,以免在出现纠纷时无章可寻,损害双方利益。

  实习日记6

  今天学习了一样新的技能——立案。

  首先,准备立案的纸质材料,准备的份数为被告的人数再加上受理的法院。如果案件涉及到单位,要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一下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下载打印出来。民事诉讼大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等。

  其次,将准备好的纸质材料通过手机拍摄成为图片的形式,保存在桌面上,进行网上立案。在江苏省现在的案件全部要提前网上立案且经过审查后,才能到受理法院现场去立案。这一步的内容比较简单,根据系统给出的步骤提示输入相关的信息,以及上传相关的证据材料,比较容易掌握。

  当网上立案通过审核之后,此刻就可以带上所有材料原件以及提前准备好的复印件,前往受诉法院立案窗口进行人工审核,然后到材料扫描窗口由工作人员将所有证据材料扫描上传到法院系统里面,接着回到排期开庭的窗口,让工作人员开具缴纳诉讼费的通知书,缴纳完诉讼费用后,凭据发票领取开庭的传票。

  当然,不同的法院会有些许的差别。例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当场就不会排期开庭,案件分配到审判员手中后,由书记员根据审判员的日程来排期开庭,再另行通知诉讼代理人。

  立案这一项起步性工作,掌握的还可以,自己感觉学到了很多东西,为接下来的实习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习日记7

  周一总是那么的忙碌。今天接待了一个亲戚的女性朋友,咨询的问题是关于离婚的。

  案件的大致情况如下:夫妻俩人共育有一儿一女,夫妻生活也很平平淡淡,平时的矛盾积怨也很多,问题出现在和公公婆婆的日常相处上。公公婆婆不愿意带孩子,男方还要给每个月给公婆生活费,女方认为有点吃亏,就是不答应,以此为导火索,爆发了这次婚姻危机。这一次公婆逼着自己的儿子与女方离婚,坚决不愿意女方做他们的儿媳妇。

  在我看来,女方的确有些没道理。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爷爷奶奶必须带孙子孙女,爷爷奶奶当然有权拒绝“带”孙子孙女。“带孙子孙女”,应该是该“孙子孙女”的父母应尽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

  在家庭中,爷爷奶奶带孙子孙女是出于亲情而并非是法定的义务,如果爷爷奶奶身体不适或出自于不愿意,作为儿子媳妇一辈,本就不应抱怨。如果爷爷奶奶肯带孙子孙女,作为儿女的更应感恩戴德。双方现在都在嚷嚷着要离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属于小两口刚吵完架双方都在气头上的症状,夫妻感情根本没有到破裂的边缘。

  如果因为这个事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请求很有可能被驳回。我为当事人告知了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同时又为其分析了她自身的具体情况。最终劝她以宽容之心对待老人,先回去冷静一下,再做出最后的决定。毕竟家和万事兴。

  实习日记8

  通过为期一周的实习律师培训,我对未来要走的路有了更为清晰的方向。

  原本以为律师的工作对于我来说是一份很不错的职业,它可以保障我有很体面的工作,让我有很客观的收入,能让我的生活过得更美好。但经过培训后,我的想法有了如下的改变:

  第一,认识自身的差距,切记好高骛远,自己是非法本出生,一直对自己的学历比较介意,觉得自己与年轻的,刚毕业的,科班出身的大学生专业能力有很大的差距。但经过培训之后,台上的前辈都会为我们分享一些自己刚拿到律师执业证时候的囧事,以及后来如何一步一步成为这个领域里面的大咖。让我听得热血沸腾,总结下来大概就是不怕吃苦,不断学习。

  第二,以前我总认为做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律师挺好的,但培训改变了我的这种不求上进的想法。培训期间除了培训老师的风采吸引着我,还有同期培训的同学们,他们大多数都怀揣着远大的理想,给自己定下了目标。每个人都甘愿为自己的职业拼搏。这一幕幕激励着我,让我觉得不能把律师当成一个职业来看待,而是当成我们自己的一份事业来拼搏。

  为了美好的明天,继续加油吧!

律师实习日记3

  初来乍到,这个地方比想象中朴实简单的布局,精神干练的人们,来来往往,为那些四处奔波,不被普通人所关注的群体提供这样一个场所,咨询也好,援助也罢,呆在这里,总让人在寒冷与温暖里交错。

  被常律师分配去跟随周律师做案子统计,在五层的档案室里,翻阅厚厚的案卷。年轻的律师问到有关大学,生活,还有不确定的未来,然后总是笑过之后说还是大学好,工作之后不比大学那样清闲自由了,说起他们那时的实习,在内蒙的一个地方,三四个月长长的时间,那些生活,听他讲起来,像是在昨天。

  碰到惹人注意的案子,一页页的翻下来,工伤赔偿,劳务纠纷,刑事附带民事,国家赔偿,看当事人的笔迹,低保证明,援助申请书,家庭情况说明,案件经过——二三十个案子看下来,心情也变得复杂了,毕竟都是些让人压抑的事情,农民工,低保户,孤寡老人,各种发生在弱势群体身上不幸的事情聚集成这页页纸张,倒是也有不少办得漂亮的案子,周律师过来说,看看这些档案挺好的,知道我们的工作流程,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是啊,第一天,我就接触到如此多的和这里有关的案子,也算是直接奔主题了吧。

  另外,有个小小的发现,看到京鼎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京鼎——kingdom,原来是这样译过来的。

  第二天。

  业务科。李律师递过来四本咨询登记表,坐在办公空间里,一本本的做数字登记,李律师真是细心,怕不好翻页,特意拿了海绵过来,到了浓浓的'热茶,并时不时地交代不急不急,慢慢弄,呵呵,工作量是大了点。

  中午休息,和楠散步,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天安门附近,不管什么时候,这个地方总是热闹的,发现路旁有好看的不同颜色的玉兰,这个季节,阳光温和的时候走在路上,不小的享受。

  一点半,陶律师带我到接待大厅,坐在律师旁边旁听案子,扶养协议,宅基地,,工伤赔偿,当处境悲惨的当事人就那么直接的坐在我对面时,心里还是有了不小的触动,因为,双目失明,流离失所,因种种原因,拿着一级伤残的鉴定书也只能唉声叹气,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每一步走得都不容易,二十年的时间,太久。

  一天下来,律师连续接待了十几位当事人,脸上隐约可见疲惫,依然还是笑着送走每个人,虽然这些律师一年可能也只有一次在这里值班,可这一天,对于有些当事人来说,便是宝贵的不得了的机会。

  四点半从实习单位出来,收到朋友短信,邀我去清华玩,虽然可以想象出此时清华池塘边的美妙景色,可是已经精疲力尽了,地铁站出来,坐上345,楠说还是很喜欢每周有这样两次固定的位移,我说你真会用词。实习,刚刚开始……

律师实习日记4

  星期一

  早晨匆忙起床,赶着修改昨晚忘记的合同,结果差一点迟到,赶不上上交。和师傅讨论了一下合同中的价款计算问题,才知道每一种类的合同都离不开行业的专业知识背景。律师是不得不涉足很广的职业,做医疗纠纷的案件就要对医学方面有初步了解,所里甚至有个有医学硕士学位的律师;作劳动纠纷的,又要熟知劳动法甚至每种劳动的性质特点;经济证券案件又对律师的金融知识是个大考验;而最难办的一件事是,一个律师如果想要养活自己,又不得不办理每一种业务以拓宽案源。

  中午时间紧迫,因为要赶回家吃饭,又要在12点半回到律所开会。会议开得很长,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是专门针对实习生的每周培训,主任先在开场讲了一些实习生的注意事项,寄语,等等,然后刘律师开始了漫长的商务礼仪培训,据说下周是实务培训,大家总算松了口气。

  星期二

  今天下午最值得记录的是一次外访当事人。所里的杨律师找人去拜访一个外贸公司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呵呵,机会难得,顾不得脚痛赶紧报名跟去。到了那里刚开始听当事人陈述案情的时候那叫一个云里雾里阿。本来以为是自己不难懂得案子,结果外贸代理什么的,我真是完全不懂,还好杨律师耐心解释,总算是摸清了来龙去脉,法律关系,汗,惭愧啊。

  因为有好多东西涉及商业秘密,在这里也不好讲,但这次至少让我深切体会到了理论与实务有多么不一样。

  星期三

  实习第一次亲临实务第一线,旁听了两场当事人咨询,一个名誉侵权纠纷,一个住户房地产纠纷的代表人诉讼。当然其中也会偶尔发表一点小小的意见,不过大部分时候是在听律师对当事人陈述的法律意见和分析。会见当事人还真是门学问呢,要从当事人生活化的叙事中找出争议的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的诉求,为当事人找到的解决途径(其实的解决途径往往不是诉讼)。下午一伙人又研究了一份代理被告的合同纠纷案卷,接了一个修改装修合同的回家作业。

  现在了解到其实律师是相当自由的一个职业,就像在律所,有十几名律师,每天由一位值班,负责接待来咨询的和准备打官司的人,我们都管他们统一叫当事人,其余的.律师做什么都可以,来不来所里也没人限制,完全自由,只是他们没事的话通常会过来的,在家里呆着哪来钱过日子,在所里有时候会接着案子,或是经常和其他律师讨论手里的案子如何去解决。不管怎么说,自由和假期还是人们比较看重的条件之一,看来律师行业已经顺利入围。

  星期四

  今天不知为何那么累,时不时地要陷入半昏迷状态,其实我觉得,正常人来讲看上一本《中国司法》也保证比喝了安神补脑液睡的还香,和听英语听力是一个等级的。看来看书的好处还是颇多的,这个方法值得推广。

  早上又去了区人民法院,取证的说。从6楼跑到5楼再跑到2楼,再跑回6楼,手里还捧着一大包卷宗,可怜啊。复印完卷宗后,走了好长一段路去坐公交,回到一百又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回到所里。沿街的面包店里还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本来已经过去了的饥饿再次袭来。还好所里有香喷喷的饭指引着我。

  星期五

  接到刘律师分派的任务,干劲很足,周末两天我在家认真的思考认真的写,上网查找有关诈骗犯罪的资料,还与其他人探讨。今天上班时我交了我写的法律意见,刘律师看了后说了句“还不错,有培养潜力”。这句话让我高兴了很久。

  上午与刘律师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陆某,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又回所里与其他律师交换陆某是否构成犯罪的意见。陈律师还让我再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下午我就在所里专心翻阅有关各种诈骗的法律法规。顺便补习了在学校期间学习刑法的不足,使我更深入理解了各种诈骗的犯罪构成、犯罪形态。

  合同诈骗的案子搞了一天,哎,真是人心叵测啊,我都不知道该相信谁的了。那么多

  人都指控我们的当事人,难道他真有问题?虽然港台片里N多当事人是坏人,但是碰到自己头上,还是希望当事人是清白的,不是完全没有污点么,至少不是主谋,可现在同案犯好像把我们的当事人说成了十恶不赦,而且所有xx都是他策划并一手操纵的到底该相信谁好呢?

  明天就要去看守所了,见了当事人也许会有新发现吧。

律师实习日记5

  星期一

  今天,我和阿蓝在空闲时看了《法苑》介绍的电影《十二怒汉》。坦率地说,我看不明白——无论是那些陪审团的推理还是整部电影的意义。虽说该电影探讨的是人性与法律的关系,但我真的是弄不懂——即便我已经不断反复地回想或重看。也许我在将来的某一天会恍然大悟,弄懂《十二怒汉》想要表达的深层含义。毕竟,对于问习题的深层意义的思考是需要一定的人生阅历为基础的。

  星期二

  今天,我如常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九时许,林哥突然进办公室问我方律师是否有交待过司法局的事。我困惑不已,方律师根本一丁儿都没有谈及。后来林哥叫我接方律师的电话。原来方律师忘了叫我替他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那里代班。就这样,我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来到法律援助那里。我签到时看了看签到这个月分配的签到表,发现江门其实有挺多的律师事务所的,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整整一个早上,只有一通来电来咨询。他咨询问如何到警察局拿证据,坦率说一句我根本就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叫那个实习律师来听。这应该没有关系吧?不过,我就这样因此浪费了一次宝贵的经验。

  星期三

  今天就是纽邦买卖纠纷案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方律师跟这件案的委托人谈起这件事。他们均对被告的行为感到奇异。因为通常大家都会耍程序或者什么的,但对方完全没有这种动作。被告方并没有背后转移财产,也没有上诉。更奇异的是他们也不属于那种即便强制执行也没有财产执行的那类,而他们这种完全漠不关心的行径实在令人感到困惑不已。这也是我第一次亲自感受到居然有这种人的存在。真不知道该用哪种形容词来形容他们。我对他们真的很无语!假如在律师生涯中常遇到这类人,那么律师这行业实在是太好混了!但事实上,这类人是世间罕有的果实,另类的程度不一般啊!

  星期四

  今天阿娟跑进来问我买哪些司法考试资料比较好。林哥、阿娟与我在这方面的`交流时非常和谐。其实不是我平常跟大家有矛盾,只是我感觉自己始终跟男性有沟通有问习题。其实,我跟女性总不能保持一个长远的联络。总之,我的沟通交际就是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点。这终究是我的性格、习惯还是别的原因而导致我现在所面临这种困窘呢?我很困惑,也很想改变这样的状况。这是很迫切而重要的问习题!人不可能永远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象牙塔里!我坚信只有改变才能迎来我生命里的机遇!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的大哥——也是一名律师——到方律师的办公室跟客户会面。席间这位方律师屡次谈到不愿透露他们律师事务所上次接的同类型的案子实际所花费的详细数额。这让我感觉这里面有太多的猫腻!而且这位方律师在期间打了一通银行经理的电话查询案件被告的经济情况。银行不是应该保护客户的信息不被别人知道的吗?为何这位经理如此随便地违背他的职业操守呢?甚而,这位方律师说这件案子我是约几们法官出来看谁更愿意接这个案子帮助他。这又让我更困惑——案件不是有它的管辖限制的吗,能如此随便选择法官审讯案件?越接触到一些事情,感觉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影响巨大,仿佛世上根本没有纯净的正义。人们不断在灰色地带里活动。

律师实习日记6

  XX-2-24 星期三

  今天是农历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师叫我今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到律师事务所,今天我不到八点十五分就到了律师事务所。到了八点三十分,我终于盼到律师事务所开门了。我进去后礼貌而又客气地问其中一名员工——后来我称呼此人为林哥——方律师是否到了,我是来跟他实习的。他说方律师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师,那时已有十时许了。期间,这里的人都不时地聊天,说说新年期间的趣闻,完全还处于放假的状态。方律师吩咐我把两个案件(买卖纠纷案及物权纠纷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后,他一整天也没有回来。今天一整天不时听到这里的员工在二楼打麻将的声音。开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处于努力适用当中。

  XX-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气把方律师交代要看的两个案件看完了,尽管棠下的那个物权纠纷案令我感到头晕——实在是讲述案情的资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觉得痛苦。今天,我又试着以无比的耐心去看物权纠纷案。在细看了几遍后,我终于把物权纠纷案看懂。原来它与老师在课堂上要我们做练习的案情法律适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对案情详略叙述不一,所以我才会对物权纠纷案这个厚厚一叠资料的案件感到头晕。不是案情的复习性而是厚厚的资料给我打垮,这实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这个不成理由的缺点克服。假如我连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干好,又何谈将来的长远发展呢?

  XX-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其实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XX-2-27至XX-2-28 周末 律所公休

  XX-3-1 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静地开展。自律师事务所开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师已连续好几天没有踏进办公室。他当然也没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准备后天的开庭。看完后,无聊的我不禁开始漫游太空,心想:这不会又是一次浪费时间的虚度吧!毕竟在这之前的法院实习已给足了我足够的教训。想想要是那样的话,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会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时失落。虽说我们的青春还挥霍得起,但我们又有多少个这样的`青春可以供我们挥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实习日子。

  XX-3-2 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为明天开审的那宗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一宗旁听的案件。我看资料只是让我尽量熟悉案件能够快速把握弄懂整个开庭过程的重点。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今天早上,方律师居然同我讲明天这宗案件由我去做诉讼代理人,他就不到场了。顿时,空气对我而言已经是凝结了。扪心自问,我能行吗?要是输了,那该怎么办?我能出承担这个责任吗?方律师也大概教我明天该怎样做。但试问,这能假设得了吗?我现在能怎么办呢?努力再看看资料,不仅要把资料看熟还要看透。在强大的压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XX-3-3 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时于仓后法庭开庭。方律师下午三时在惠州还有一宗案件要开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给我开了。说真的,之前的我还是相信自己能够应付的,毕竟我已熟悉了整个案件,而且方律师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应付对方。但预设的情景跟现实的情况实在太不一样了。我整体上全过程都处于挨打的份上,法官问我的问题我也哑口无言,不断地跟方律师发短信求救,但奈何远水救不了近火。整个过程只有一个感觉——糟透了!心里的那份苦实在是无法言喻。我今天的行为总结来说就是失败。我在法庭模拟课情景在现实并没有上映。心里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辩性不强——应该说完全没有才对。

律师实习日记7

  XX年9月26日

  今天是我在智勇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第一天,我怀着兴奋又紧张的心情踏上了我的旅程,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涯。

  在去律所之前,我怕到了律所总出错,被人批评,所以我就准备了个背包,装了三本法规合本,又带了一本有关文书写作的教科书。在做了准备工作后,我出发了。满怀憧憬与激动,我推开了律所的门,迎接我的是一位姓马的姐姐,姐姐人很好,给我介绍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所的业务范围,并给了我一份实习协议,让我阅读后签字,当我接过那份协议,我有一种正式工作了的感觉,好像自己一下子就从大学生变成了工作者,那是一种质的飞跃,让我有点无措。阅读后,我签了字,姐姐又把我介绍给律所的所有律师认识,我也在忐忑的心情下做了自我介绍。

  就这样,我成为了智勇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带我的律师是曹律师,他是一位资深的律师,胖胖的,很和蔼,让我有一种亲切感,也让我忘记了自己对实习的恐慌。曹律师把我带进了会客室,和我谈论未来的职业规划,这让我有点感动,我本以为来了律所实习会被人无视,让我自己去找事儿干。曹律师问了我的基本情况,并和我说了一些现今的律师行业环境,这让我顿时觉得自己成长了很多,已不再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了。

  聊完天,曹律师就给我传了几个文件夹,让我熟悉一下里面的业务情况。我看着里面的完整案例的情况,很幸福,觉得自己终于能在现实中接触法学了,也有点小激动。后来曹律师就给我分配了工作,写一篇律师函,当然他给了我一份模板,让我借鉴,我非常感谢曹律师对我的照顾,这让我不会那么的无措,看了那份模板和我自己带来的书,我信心倍增,终于开始实践了。就这样一个上午过去了,中午我和马姐姐她们一起去吃饭,大家对我都很照顾,我也很开心,感觉自己融入了一个新的集体。

  下午工作开始后,我把上午的劳动成果——律师函,给曹律师看了一下,他耐心的给我进行了指点,就连措辞、标点也给我进行了细致的解说,这使得我获益匪浅,也为自己的粗心感到羞愧。很快的,我调整好自己的态度,修改了律师函,最终通过了曹律师的审核。

  一下午时间,在曹律师的指导和马姐姐的招呼下很快的过去了,我背起了我满载希望的背包,结束了我一天的工作,很欣慰,很憧憬,希望未来我会做的更好。

  XX年10月10日

  历经了国庆的长假,新的一周又开始了,对于之前所做的工作和所学的知识,我有了深刻的领会。今天,我提早来到了律所,帮助马姐姐一起打扫卫生、整理文件和摆放订阅的报纸。

  按照曹律师的规定,我今天上午的基本任务是从网上搜集网站侵权的证据,并把诉讼材料整理好。我按照上周曹律师教我的方法,先打开网站,把侵权页整个页面剪切下来,再把首页、在线咨询等整个页面剪切下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侵权体系,最后建立一个全名文件夹,把各个小的文件夹放入其中,形成最终的诉讼材料。这一系列的流程教会了我很多知识,也明白了搜集证据应该注意的事项。当然我写的图片见证书、文字见证书还有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但是我依然很欣慰,感觉自己真正的涉入了这个案件之中,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发挥了我的作用。

  下午,有几位律师出去开庭了,只留下了我、马姐姐还有一位陈律师。快下班前来了一位当事人,咨询交通事故的问题,陈律师带着我会见了当事人,我认真聆听陈律师给出的法律建议,并把不懂的问题记录在了本子上,并且,我也感受到了陈律师得体的言谈举止,让我学到了更多。

  今天,我收获良多,从证据的提取到会见当事人,一天的时间充实饱满,为了更好的实践我的理想,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让自己变得更专业。

  XX年10月17日

  时间飞逝,一周的实习工作又悄然而至。今天,我作为曹律师的小助理,终于有幸跟随曹律师去法院看下午开庭审理的离婚案件了。这让我异常兴奋,以至于整个早晨的整理材料工作,我都处于激昂的状态,出了好几处小错误,虽然没有被批评,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今天上午曹律师因为有事,就没有来所里,一上午,马姐姐都在和陈律师讨论明天开庭的案件,我也就没有什么工作可做了,自己在一旁看看书、上上网,看看下午开庭的案例。

  就这样,下午上班的时间到了,我满怀期待的等着曹律师来所里,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盼来了曹律师,并和他一道去了法院,虽然我不能像他一样坐在辩护人的位置,但是我对于自己能旁听也感到很荣耀,感觉自己能学以致用是身为一个法律人的无上光荣。这个案件的案情大概是男方有了第三者被女方发现,要求离婚,因为有一个一周岁的小宝宝,所以抚养权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妥善的解决,也因此走上了离婚诉讼的道路。

  整个庭审下来,虽然没有最终判决宝宝的抚养权归属,但是我从整个审理过程来看,男方对于自己出轨的行为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和悔悟,如果宝宝归他抚养,对于宝宝的教育和道德的培养,显然是不利的,并且女方有能力,也更适于照顾宝宝,我个人更倾向于女方获得宝宝的抚养权。庭审结束后,曹律师和当女方当事人谈完话,我就随他一起回来了,在回来的路上,曹律师给我讲了很多关于离婚的案件,听他的叙述,我感觉好像自己在听八卦,五花八门的离婚原因。

  一天的工作就在精彩中告一段落,带着小小的兴奋,我圆满完成了今天的工作任务。

  XX年10月24日

  又是一周的开始,我依然提早来到了律所,帮马姐姐打扫卫生、整理材料等。上午,我按照常规,忙着曹律师分配给我的任务,今天的工作中多加了一篇起诉状,这份起诉状是关于交通肇事的,基本案情就是原告乘坐其哥哥驾驶的白色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途径一十字路口处时,右侧一辆大车猛向左打方向盘,急速转弯,致使原告遭受右臂神经受损、鼻梁骨折等多处伤害,经查明,被告是疲劳驾驶,是全责。

  接到这个案件情况时,我有些愤怒,因为在前段时间我的姐姐也因为对方违反交规出了个小的交通事故,以至于现在行动还有些不便。现在的'司机总是无视生命,酒驾、飙车、疲劳驾驶事件屡屡发生,在社会反映如此强烈的情况下,他们依然顶风作案,可见,很多司机根本没有把法律当回事,这种情况很令人担忧,当然,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在心里感叹了。

  为了帮助原告更好的争取权益,也为了惩罚一下被告的行为,我查阅了很多材料,也参考了所里其他律师以前写的有关交通肇事的起诉书,在我的努力下,我最终完成了起诉书,并交给了曹律师。曹律师看后,对我进行了表扬,说我进步很大,同时也和我讨论了这个案例,我把我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曹律师,他认为我的行为很好,就应该有自己的见解,这使得我心里有些许的满足感。

  伴着忙忙碌碌的身影,今天的工作又结束了,很开心,很有收获的一天,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XX年10月31日

  还是和往常一样的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今天来了位当事人,他是一名工人,咨询的是关于工资拖欠的问题。

  这个案子我很感兴趣,所以就主动向曹律师表明,想和他一起会见当事人,曹律师欣然接受了我的提议。我从书架上拿了本《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汇编,就随曹律师进入了会客室。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当事人的公司由于业绩下滑的非常厉害,濒临破产,但是又不申请破产,一直拖欠当事人的工资,当事人现在的合同还未到期,询问讨资的程序。曹律师首先给出了劳动前置的意见,让当事人先去劳动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仲裁机构咨询,然后看看结果再商讨对策,并且把劳动法的相关条文,例如合同的时间、和类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都向当事人解释了一遍,还有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注意事项等。

  从这次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曹律师的认真态度和细心程度。他不仅针对当事人的特种情况进行了法律分析,还把其他一些可能遇见的情况也做了分析,这种服务态度是值得我学习的,也是一个法律人所拥有的品质。

  上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下午的工作很清闲,整理整理材料、把证据等诉讼材料装订成册,看看书架上的书,上上网,下午就这么过去了,轻松中带着满足,完美的一天结束了,明天继续努力,加油!

  XX年11月7号

  短暂的两天假期结束了,我的实习生活又翻开了新的篇章,今天我所学习的是如何查找背景资料、相关法律、法规。

  曹律师今天也很早的来到了律所,他给了我一份案件材料,让我以此为例,查询过去发生过的类似案件、判决结果,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我了解到,对于案件大背景的查询,在理清办案思路,深入了解案件上,都起了不小的作用。另外,对法律法规的查找也让我得到不少感悟,实务中的法律依据显然没有学校案例那样容易找到,毕竟学校的案例内容都是基础,只涉及几部简单的法律,对于规章、条例这些很少涉及。但在实务中往往胜诉的关键就在这些不起眼的小法当中,它可以说是制胜的法宝,因此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案件的胜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我今天做了两个案子,当然都是曹律师以前做过的,我把背景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在了两个word中,也附上了一些链接,最后交给曹律师,曹律师很耐心的看了我搜集的文件,同时也指出了我的不足,经过了今天的锻炼,我又多了一项基本技能,很开心,也对未来几周的实习充满着希望。

  XX年11月14日

  实习时间已经到了倒数第二周,但是我的热情依然存在,每天还是很努力的在工作,也学着接受很多新鲜的事物。今天我来的尤其早,因为马姐姐今天有事,下午才会到所里来,所以昨晚她就把所里的钥匙给了我,让我早早的过来开门。我很开心,因为我觉得我虽在这里实习的时间不长,但是却成为了其中的一员,他们给予了我信任,这让我有些得意,觉得自己的交往能力还不错。

  开完门,我就像往常一样打扫卫生、整理内勤事物,都整理好,看着自己一个人的杰作,想象着大家在这样一个明亮的办公室里工作的情景,我就不由的笑了。保持着这样明快的心情,我迎接了所里的每一位成员,工作开始进行。

  今天我的工作是和曹律师去外面会见当事人,这是第一次我离开所里去外面会见当事人,感觉还是新鲜的。我们相约在一家咖啡厅,对方是个大老板,看起来很有钱,他的事情是这样的:他和妻子离婚一年了,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前他瞒着妻子独自买了一栋别墅,所以离婚协议上并没有涉及此财产,现在妻子发现了,要求他分这栋别墅。他想请曹律师给他一些建议,让他的妻子得不到这栋别墅。听完这个案情,我的思绪就跑了,有些郁闷,本是一个挺美满的家庭,却要相互隐瞒,就是因为没有信任,婚姻才会破裂,现在还在为财产争得面红耳赤,真是可悲。就在我自己一阵遐想后,曹律师已经和当事人谈完了,我没有太注意他们的谈话,心里怯怯的,生怕曹律师问我刚才谈话的内容。但是显然,曹律师知道我走神了,没有为难我,只是让我回去找三个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把结论打印出来交给他。我知道这是对我的惩罚,我心甘情愿的接受了,也为自己最初的行为感到抱歉。我知道自己是个法律人,不应该只想情感、道德,应该从委托人的立场出发,这才是律师的职责。

  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分析离婚的案子,一整天下来很累,但很值得,收获颇多。

  XX年11月23日

  新的一天又来临了,实习工作即将接近尾声,回想自己这段时间的实习经历,感触颇多,诉状的书写已经练习很多了,会见当事人也不再茫然无措了,各种案件也见得不少,虽然自己的能力有限,但是眼界还是开阔了不少,现在工作起来也相当顺手了,能独立完成一些简单的工作,这让我很开心,觉得自己实习得很有价值,实现了自我的超越。

  今天我在所里一天,没有太多的工作,主要是和马姐姐、曹律师聊聊天,马姐姐也大学毕业没多久,我们两个聊起来很随意,说说大学生活的小趣事,谈

  谈毕业生的心情,偶尔的,曹律师他们那些资深的律师;还有两天我就要离开这个实习了两个月的律所了,心里;聊天之中,我也深刻体会到实习仅仅是个美好的开始,;

  谈毕业生的心情,偶尔的,曹律师他们那些资深的律师也插上几句,所里的氛围温馨又和谐,有种让人陶醉的感觉,暖暖的,温暖着我的心。

  还有两天我就要离开这个实习了两个月的律所了,心里很是不舍,但又有些轻松,终于不用每天都早早的起床了,可以睡懒觉了,也算是件美事儿吧。在实习期间,我很感谢曹律师,他做事一丝不苟的态度和生活中和蔼的模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将影响我未来的法学之路。

  聊天之中,我也深刻体会到实习仅仅是个美好的开始,我未来的法律道路还很漫长,为了能够更好地实践我的理想,我会继续努力,争取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律师实习日记8

  (一)

  上午张律师跟会计组沟通资产调查情况,会计组工作人员也表示本次补充调查的难度比第一次调查还要大,很多实质性的资料和高层机密对方都不愿提供,这也是尽职调查中最难的部分。如果搞不清楚目标公司的真是财产状况,将来的并购可能会造成项目公司重大的财产损失。我认为目标公司不远提供最真实最核心的资料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在并购中获得好的价格;而是考虑到自身是老国企,资产权属不清、权责不明、资产流失等会涉及到违规甚至违法犯罪。下午我们一直在对调查情况做整理,拾遗补缺,看看还有那些地反没有搞清楚,那些地方是不可能搞清楚。

  (二)

  本次尽职调查又要接近尾声了,上午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员和目标公司的高管就补充调查情况展开会晤,就目标公司不远提供资料无法确定的部分要求目标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下午我和师姐就需要承诺的部分把承诺书书写打印好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直到最后还有一份书面说明对方没盖章,原因是该工作人员请假,给我们的答复是可以在我们返程后邮寄给我们。晚上,目标公司请我们吃饭,正宗的河南菜吃的我们非常满足,我对于这种有工作机会又有吃喝的状态很满意,我非常感激所里给我提供这样的机会。

  (三)

  早晨起来收拾东西,午饭后我们就做大巴到达郑州乘飞机返回长沙,结束本次愉快的行程。本次尽职调查我总结:目标公司提供的书面文件不能反映资产真是状况,与工作人员的'沟通技巧非常重要。

  (四)

  今天蒋老师让我处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五)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六)

  所里的潘老师也是一位老律师,曾经给我上过《合同法》的课程,他现在在处理一个交通侵权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长沙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七)

  今天在所里没事干,自己就一个人乱想。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八)

  今天跟随着肖律师去天心区法院立案。首先在立案大厅里立案窗口交我们提交的材料(包括证据),里面的工作人员就审查,审查完后就给了我们一张缴款通知单,叫我们填完后去银行交钱,完事后,就给了我们正式发票和案号,有了这些,肖律师就让我们回去,说过一个星期再去法院六楼问下分案情况,看看具体落实到那个法官手上,接着就和法官的书记员联系,送达诉状和开庭时间,这一系列的工作都是以备后续沟通。一通下来接近中午,回所里吃饭,整理相关案卷。

律师实习日记9

  一、

  今天是我实习的最后一天。方律师居然跟我说很抱歉、由于他最近案子接得比较少而没能让我学习到更多的东西。不管这是出于礼貌还是事实,我都觉得他不需要这样跟我说。因为毕竟是我向他学习,求他给我一个学习的机会,应该是我主动地诚恳地向方律师感谢他在这段日子给我的指导与照顾。

  二、

  无论如何,实习总算结束了。也许在我的脑海里会自我觉得自己接触的事情其实很少,但在与同学交流实习情况时,他们总觉得我的实习生活其实已经相当丰富多彩了。扪心自问,其实我也算很幸运、起码我能遇到一位愿意教我的律师。

  快五一了,而我也将要结束实习。阿蓝整个人都显得懒洋洋的,对事情完全没有干劲,一心等待五一假期的到来。这间律师事务所在放假和社保,这两方面是彻底地贯彻国家的规定。这可以说是相当不错!

  三、

  据我所了解,其实还存在着大量的工作单位是不买社保,一年只有几天的假期。而且我还在网上看见即使是律师事务所也是有的,不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其实,这些都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人们在现实中可能还是未能做到全部实现。

  今天,方律师的大哥、也是一名律师、到方律师的办公室跟客户会面。席间这位方律师多次谈到不愿透露他们律师事务所,上次接的同类型的案子实际所花费的具体数额。这让我感觉这里面有太多的猫腻!而且这位方律师在期间打了一通银行经理的电话查询案件被告的经济情况。

  四、

  银行不是应该保护客户的信息不被别人知道的吗?为何这位经理如此轻易地违反他的职业操守呢?甚而,这位方律师说这件案子我是约几们法官出来看谁更愿意接这个案子帮助他。这又让我更困惑、案件不是有它的管辖限制的吗,能如此轻易选择法官审判案件?越接触到一些事情,感觉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影响巨大,仿佛世上根本没有纯净的正义。人们不断在灰色地带里活动。

  五、

  今天阿娟跑进来问我买哪些司法考试资料比较好。林哥、阿娟与我在这方面的交流时非常融洽。并不是我平常跟大家有矛盾,只是我感觉自己始终跟男性有沟通有问题。其实,我跟女性总不能保持一个长远的联系。总之,我的沟通交际就是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点。

  这究竟是我的性格、习惯还是别的原因而导致我现在所面临这种困窘呢?我很困惑,也很想改变这样的状况。这是很迫切而重要的问题!人不可能永远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象牙塔里!我深信只有改变才能迎来我生命里的机遇!

律师实习日记10

  星期一

  今天早上,有一宗案件在江海区开庭——我看方律师的日历里圈写着。我以为他会带我去开庭。结果,却不然。心里有点淡淡的失落。虽然实则观看开庭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但是每一次开庭过后,方律师都会跟我谈谈这个案件出现的一些情况及现在法律界的一些现实情况。每一次旁听,我都会有点不多但是总有不同的感受利益。这与以前在学校里的法庭模拟课甚至是真实地到法院旁听的情况不同,似乎存在着一种名叫真实有联络的感觉,不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一点儿交流真切的感觉也没有。今天很难得才有时机开庭,方律师都没有带我去旁听。我看方律师开庭的日程表暂时只有四月九日的潮莲那件案件了。叹息呀!

  星期二

  昨天接到陈翰教师的电话,我跟他回忆了我的实习过程,谈了我的实习感受。说真的,自己谈话的要点觉得经过教师的口说出来感觉就是不一样,那可我所说的要简洁有力多了。这种简单而有力的击中要点的语言能力是我们要好好学习的。不知这是天赋还是经验的累积而成就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们现在必然不断加倍地努力——我们这一辈人似乎总是能够为自己的懒惰找到的借口,我们的勤奋努力度远远不够。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我终于懂了大学生活是应该如何过、如何享受这个过程。但挖苦的是,我即将不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了。

  星期三

  今天早上,方律师叫我上网查有关海上救助的资料。我刚上网看了看海上救助的含义和内容及把海商法第九章海难救助的法条复制下来,方律师就回来了。他把相关法条看了看,于是跟我讲有件这样的案件要找律师,他从未接触过此类案件,所以找找资料看看。林哥笑说,此案标的如此之大,假如方律师接到就好了。后来,方律师自己找了关于强制拍卖船舶的相关手册。坦率说一句,我的海商法真的是白学了。我感觉对它是如此地生疏,压根连一丝记忆也没有。这是我的悲哀,也是我的愚笨!籍此时机,我要把海商法补回来。

  星期四

  今天,方律师又回来办公室了。最近他回来办公室的机率似乎大了点。不过,他也只是回来打电话或者干些什么之类的又回去了。当然,他最通常回来都是因为要见客。他在今天早上离创办公室之际吩咐阿蓝把有关股权转让的文件全部打印出来后交给我看看。我咋看之下感到十分讶异——这个谢代平的案件不是在三月二十九时日就开庭审讯了吗,为何现在……后来我再看看方律师的日程表,发现于四月十二日上写着谢代平案。现在终于明白方律师在三月二十九日那天没有带我去听庭了。现在方律师又叫我把这件案件的资料看看,他应该是要于四月十二日那天带我去听庭了。因为他有把要带我去听庭的案子让我熟悉的习惯。

  星期五

  今天下午,方律师突然带客回办公室。在我做好倒水给客人后,我就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实行名为看书实则暗暗注意方律师跟客人谈话的内容。方律师跟他聊着聊着,看了看他给的资料后说“这专官司必输,你被别人设计了”。现今中国大陆的鉴定技术对一年内的字迹鉴定能力有限,通常都检查不了,更何况此案是在当事人双方签字后的两天把这们客户告上法庭。更奇异的是,平常我们签合同的时候都是一式两份的,而此案的合同签订只有一份,还是被对方持有。再加上,这们客户不知是缺少心眼还是怎样的,在签名地方上面有如此之大块的空白地方居然完全没有用笔把它涂画下以防对方在事后加些其他不利于自己的条款。种种的情况都显示着对这位客户很不利。方律师说现在只能尽量减少损失而已,咱们也就只能玩程序拖时间。

律师实习日记11

  11月19日星期一

  随着近几年法治宣传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这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有这实质性的意义。同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感到欣慰。

  今天,所里来了两位来自窑坑的农民。说是来法律处咨询的,我和潘律师很乐意得接见了两位当事人。根据他们的简单介绍,是当今比较敏感的“土地问题”,应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弱。案情大概是这样的:他们村有六十亩耕地,被一家砖厂“租用”。显然,砖厂是没有经过合法、正当的程序进行审批的。但是他们已经意识砖厂的行为违法,却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来阻止砖厂这一非法征用土地行为。有一位农民说信访到上级机关来解决,希望律师帮忙收集质料。潘律师如实告诉他,信访是个途径,但效果不大。潘律师还是建议通过上述方式来解决,可两位农民提到砖厂主是社会分子(这是当今非常常见的)他们害怕报复。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大难题。潘律师给出第二个建议希望他们出面解决。不过,媒体是否能报道也要经过审批(中国舆论自由,可不像西方国家)。

  最后,还是李律师给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以村委会名义上述,吩咐两农民回到村里联系好所有涉案农民。以集体述讼方式进行,同时,是村委会出面也避免报复。

  通过两位农民的咨询,在为他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而欣慰的同时,也意识到了当今中国司法体制的不完善。另外,政府部门的不正之风也令人深思。

  1 11月20日星期二

  在我这段实习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这与“司法为民”的宗旨是相悖的。我觉得的很多办案人员还没有真正体味到“司法为民”宗旨的价值内涵,没有真正认识到程序价值对于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的意义。

  我们知道,实体公正关注的是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注意的是过程的严肃性,实体上的公正是相对的,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具有绝对意义。程序虽然只是一种手段,但如果没有这一手段就无法达到所要追求的目标,因为有时候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最终的结果恰恰不是关注的焦点,更关注的是过程的正当性;如果在结果出来以前,人们就已经感到了不公现象的存在,那法律的实现过程就要打折扣。

  通过实习,众多律师和我们这些实习生深深认识到,在处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方面,一是应该尽可能地追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和谐统一,即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同时,尽量查清事实的真相,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二是强化程序优先的理念,当实体上的公正不能实现时,应当追求程序上的公正,也就是程序优先。

  因为公正只有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种,当实体公正不能实现时,如果连仅有的程序公正都不能保证时,法律就失去了起码的价值。

  11月21日星期三

  今天上午来咨询的是一个涉及农民维权的问题。农民维权问题,是我们社会面临的一到这边的教育质量比较高,没想到报名就让夫妻两伤透脑筋,学杂费,书本费且不说,光借读费、建校费、赞助费就上万元,让他们这些打工者实在吃不消,于是就来我们这咨询一下。我这样解答到:

  1、中小学教育属义务教育,国家的基本政策是“一个都不能少”,充分保证适龄儿童就学。

  2、学校的做法是严重错误的,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出台的《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你可以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去反映,近来教委对此事很重视,严禁中小学乱收费。

  3、福建各大媒体对此事曾作过相关报道,每天都会通报好多学校的违规行为,你也可以去它们那反映,请求媒体监督协助解决。

  听完我的解答,他走了,晚上给我打来电话,说学校已经停止各项违规收费,教委还对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这就我今天在律所主要的工作内容了,想想还是比较有意义的。

  12月10日星期一

  民间借款合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存在这诸多缺陷。一旦发生纠纷,债权人往往难以追回债款的风险。

  一位中年男士今天来所里咨询,说是1999年与其好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万元,利息0.2%,借款期限一年。该好友在x年到20xx年期间,有陆续的还款,但在一年期满为止并未还完。直到20xx年该好友因发生车祸导致死亡,20xx年至今债务人儿子有陆续还款。但还剩余余额7万元,该男士再主张还款时,屡遭拒绝。债务人丈夫及其儿子表示没有义务继续还款,现该男士向我们咨询该怎么办?

  首先,从诉讼时效角度开说,最后一次还款时间在20xx年5月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第二,“父债子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文的规定,因此她儿子没有继续还款的义务。第三,律师提出一个建议就是如果双方可以再重新订立一份合同,则剩下债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听潘律师说这是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而给出的建议,但实际上能不能重新订立合同还是个问题。

  一个看似简单的借款合同案件,涉及诉讼时效,继承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还真似受益匪浅。

  12月11日星期二

  对于律师这个行业,虽然发现她不一定如心中想象的那样金碧辉煌,她也有艰辛与汗水,但如果我将来做了律师,就决定做个快快乐乐的律师!下面就是对将来做律师的感言。

  前国家足球队主教连米卢先生曾提出过“快乐足球”的理念。虽然国足在世界杯赛上铩羽而归后。包括球员在内的很多人都对这一理念表示质疑,但笔者对这些反应却不以为然。事实上,无论足球还是其它行业,一旦失去了“快乐”的因子,恐怕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原动力。

  做一个乐观向上的律师,这个目标本不遥远。但目前律师圈儿内确实常常飘荡着一些浮躁甚至颓废的气息。归纳起来,无非是收入不平衡、执业环境不理等等。也许这些都是事实,但这就是生活,是需要我们以快乐的心境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律师应当拥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时刻保持自己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问题的能力。卢梭有一句名言:“生而快乐的人却处处被套上枷锁。”那么,当我们面对某些“枷锁”时仍然能够笑看云卷云舒,这实际上是一种乐观而彻悟的人生态度。我希望,当有人问起:律师啊,你过得快乐吗?我们能够挺直胸膛,意气风发地告诉他们,我们是一支乐观向上的队伍。当然,如果这个问题注定问得多余时,那倒更是一件好事。

  12月12日星期三

  今天突然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点自己的想法:做律师还是要谦卑一些,但不是说就要掩盖了大气。律师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应分等级对待,都应当给予相同的尊重。要成为一个让人尊重的人,认可的人,就要先去尊重别人。律师应当告别自我中心,真诚地去对待他人,与人做适度的感情交流,把握好人际间的交往距离,注意空间分寸,谨慎言行举止。古语云: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言语之美,穆穆皇皇。就是说在与人交往时要注意体现出君子的风度,坦然自若,不卑不亢,谈话时也要有君子的风范。律师,平和的心态很重要。律师这碗饭不是人人都能吃得开的,律师职业对律师的内涵,律师的素质,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说白了,律师先是一门做人的学问,其次才是做事的学问。一名成功的律师,要有雄辩家的敏捷口才,哲学家的思辨能力,心理学家的洞察眼光,政治家的处事技巧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做成功的律师,就得从现在开始,想做个成功的律师就得从自己的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用自己的汗水去争取。

  12月13日星期四

  对于各个法院、各个审判员的证据采信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司法实践中,所普遍认可的证据采信标准还是不能够否定的,这就要求律师在举证的过程中,尽量符合司法实践所认可或已被实践过的证据采信标准。

  余大妈因被邻居打伤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请求中包括: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医疗费等。余大妈并没有请律师,而是委托了一个法律工作者。在一审中,医疗费8000余元地得到了支持。而其他诉讼请求被县人民法院驳回,余大妈心里很不服。所以,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打算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首先,余大妈受伤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故被告人够不成犯罪,只是要受治安处罚、拘留。另外,余大妈事后还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故所请求的精神抚慰金也得不到支持,因为没有法律依据。第二,很重要的是误工费,余大妈提供的是一张她所在单位盖章的工资一览表,存折。因为其真实性值得怀疑,故法院没有采纳,也许是她没有委托律师的缘故吧!潘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最后提供纳税凭证以及社保凭证,才能证明其实际工资。存折本来也是非常重要有利的证据,可能由于各个法院证据采信的标准不一样,所以也得不到支持。

  因此,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不但要符合证据本身固有的性质,而且还要联系司法实践,尽量作到符合这样的标准。

  事务所作为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要定期为该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上的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这几日,跟着蔡律师他们进行的审查活动,收获颇多。使我知道了审查同合同时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

  首先在使用合同统一文本时要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其次要注意列明每项产品的单价。如果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就要注意在合同中不能只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一定要确定具体每种产品的单价,否则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产品的价款。

  第三要注意用词严谨。不要在合同中使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

  第四要注意合同条款必须具有对等性。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格式合同,如果己方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发生争议时另一方就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五就是要注意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2月14日星期五

  我对律师的收费制度一向都不清楚。除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以外,我发现律师代理费由谁承担的问题根本没有明确的标准。有时有胜诉方支付,有时由败诉方承担。对此,我认为律师代理费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

  首先,当事人之所以聘请律师是由于败诉方的侵权或者是违约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当事人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则就是由于败诉的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这是败诉方强行加给胜诉方的成本。

  其次,由败诉方支付的律师费则增加了败诉的危险,可以避免。败诉方滥于起诉,减轻胜诉方的压力,使司法资源更有效率的得到利用。

  最后,有败诉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可以增加当事人违约,侵权的成本,从而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用,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正义。

律师实习日记12

  7月6日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尚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尚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知道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姐姐,她和我谈起她当年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她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7月7日

  我十分幸运地发现律所里不只有我一个大三生在实习。今天来了一位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样希望到律所接受锻炼和挑战。刘师姐带我们到专门存放结案卷宗的办公室,让我们通过阅读并整理卷宗来尽快找到法律文书的感觉。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刘师姐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7月8日

  今天继续翻阅卷宗。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刘师姐说准备教我写法律文书。于是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师曾经说过,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7月9日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7月12日

  经过两天的休息和自我总结,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7月9日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7月12日

  经过两天的休息和自我总结,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所里的李律师正要带上刘师姐去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7月13日

  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姐,她带我到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7月17日

  这几天来,主要是跟随尚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劳动仲裁委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市里几个区来回奔波,我觉得有点疲劳。有些时候有些想偷懒,但想到这些对尚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作为年轻人的我却因体力而怯场,实在惭愧,于是我决定坚持下去。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相比于找个人取证,麻烦甚多。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很多纠纷宁可调节几回,也不愿走诉讼这条路的原因耗时、耗力、耗材,结果还不定让双方满意。

  7月20

  随着我渐渐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开始跟随刘师姐以及其他助理律师处理一些纠纷相对简单的案件。

  7月21日

  今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实习生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三段论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该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

  7月23日

  上周律所接了一个案子,这周案子快审结了,尚律师让我和另一位实习的同学一起讨论并发表意见。一位老大爷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大爷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赋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大爷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大爷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解除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本案代理律师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律师实习日记13

  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静地开展。自律师事务所开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师已连续好几天没有踏进办公室。他当然也没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准备后天的开庭。看完后,无聊的我不禁开始漫游太空,心想:这不会又是一次浪费时间的虚度吧!毕竟在这之前的法院实习已给足了我足够的教训。想想要是那样的话,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会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时失落。虽说我们的青春还挥霍得起,但我们又有多少个这样的青春可以供我们挥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实习日子。

  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为明天开审的那宗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一宗旁听的案件。我看资料只是让我尽量熟悉案件能够快速把握弄懂整个开庭过程的重点。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今天早上,方律师居然同我讲明天这宗案件由我去做诉讼代理人,他就不到场了。登时,空气对我而言已经是凝结了。扪心自问,我能行吗?要是输了,那该怎么办?我能出承担这个责任吗?方律师也大概教我明天该怎样做。但试问,这能假设得了吗?我现在能怎么办呢?努力再看看程的重点。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今天早上,方律师居然同我讲明天这宗案件由我去做诉讼代理人,他就不到场了。登时,空气对我而言已经是凝结了。扪心自问,我能行吗?要是输了,那该怎么办?我能出承担这个责任吗?方律师也大概教我明天该怎样做。但试问,这能假设得了吗?我现在能怎么办呢?努力再看看资料,不仅要把资料看熟还要看透。在强大的压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3⑶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时于仓后法庭开庭。方律师下午三时在惠州还有一宗案件要开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给我开了。说真的,之前的我还是相信自己能够应付的,毕竟我已熟悉了整个案件,而且方律师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应付对方。但预设的情景跟现实的情况实在太不一样了。我整体上全过程都处于挨打的份上,法官问我的'问习题我也哑口无言,不断地跟方律师发短信求救,但奈何远水救不了近火。整个过程只有一个感觉——糟透了!心里的那份苦实在是无法言喻。我今天的行为总结归纳来说就是失败。我在法庭模拟课情景在现实并没有上映。心里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辩性不强——应该说完全没有才对。

  星期四

  方律师今天打电话来问我昨天出庭的律师的联络方式是什么。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问我说难道我昨天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时没有注意到吗。事实上,我真的没有看。心理压根就没有要看对方律师的联络方式、哪里人,感觉自己仍未投入到一个律师的角色中,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思维意识。方律师并没有责备我,但这比狠狠地骂我让我更难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对方的答辩理由吗,为什么当时就没有想过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对方律师的来历呢。其实,作为一名律师应当不仅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要有法律思维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维思考问习题。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吩咐我写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代理词。之前方律师说到时再送份代理词,将代理词润饰下就行。我还以为这份代理词是方律师自己写。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份代理词是要我写的。当他问我会写代理词的时候,我居然说不会写没有教过。后来我回家翻阅书时才发现原来我上课时学过,但我居然完全忘记了,真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脑袋怎么了。我觉得录音的有效性这方面很难写。我翻阅《证据学》从而知道要从证据的三性(合法性、关联性及真实性)着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写。因此,我只好先写自己比较有把握的部分,而录音的三性容后再思考该如何去写。

律师实习日记14

  第一周

  今天,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其实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第二周

  今天是第一天来到河南洛阳王城律师事务所上班。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刘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在他热情的招待之下,我的心情就放松了很多,并向他了解我实习的主要工作和律所的基本业务。而后,我就在自己的办公桌上研究公司业务的介绍资料。广东衡韵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服务包括: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还有涉及从事私人财富法律业务,包括婚姻遗产法律规划及房地产买卖抵押;各类民事侵权;在知识产权方面提供全面的法律和技术支持,包括:商标申请、专利申请、国际商标申请、国际专利咨询;注册商标的变更、续展、转让、许可备案、驳回复审、异议、争议以及专利咨询等。等我基本了解了公司业务范围之后发现,在学校四年学习的内容并不足以研究目前的业务,所以打算下班后查找相关的资料以作准备。

  第三周

  这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理解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十分紧张,说来一些自我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第四周

  今天下午,方律师带我到古镇拜访客户。当然,这也不是纯粹拜访客户而是要完成一个小小的程序。我觉得有时候一些看起来很无聊不必要的事情在律师手上完成就不是一件单纯

  无意义的事情。也许只是我们的脑袋还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小小的事情却让事情到达极致。小小的事情因而不再渺小了!同样,其随后到荷塘拜访客户的一些行为让我倍感无聊。但随后细想,我觉得其实方律师通过这些看起来没有意义的事情来告诉客户一个信息——我很重视你,全心全意为你服务。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其实存在着他深层的意义。我还需要在此多加努力。

  第五周

  今天由于接到了一宗关于货款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刘先生在20xx年2月3日开始与某消防设备公司达成供货协议,由陈先生每月为其提供必要生产钢材,货款于每月月底25号前清。于是,刘先生每次按某消防设备公司提供所需钢材,到了月底已经清本月货款事宜。到了3月5日,该消防设备公司再次以其名义向刘先生的公司下了一单总价款28万人民币的订单,但这次的送货地点更改为某第三公司。随后几次的订单均送至某第三公司。到了月底25号,刘先生携带整月发货单和签收单至某消防设备公司准备收取本月价值56万人民币货款,但去到之时,已经发现该公司已经撤走。然后刘先生就去某第三公司反应情况,但某第三公司拒绝协助。随后刘先生即聘请刘律师为代理人对该公司提起诉讼。

律师实习日记15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1

  周一总是那么的忙碌。今天接待了一个亲戚的女性朋友,咨询的问题是关于离婚的。

  案件的大致情况如下:夫妻俩人共育有一儿一女,夫妻生活也很平平淡淡,平时的矛盾积怨也很多,问题出现在和公公婆婆的日常相处上。公公婆婆不愿意带孩子,男方还要给每个月给公婆生活费,女方认为有点吃亏,就是不答应,以此为导火索,爆发了这次婚姻危机。这一次公婆逼着自己的儿子与女方离婚,坚决不愿意女方做他们的儿媳妇。

  在我看来,女方的确有些没道理。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爷爷奶奶必须带孙子孙女,爷爷奶奶当然有权拒绝“带”孙子孙女。“带孙子孙女”,应该是该“孙子孙女”的父母应尽的义务。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

  在家庭中,爷爷奶奶带孙子孙女是出于亲情而并非是法定的义务,如果爷爷奶奶身体不适或出自于不愿意,作为儿子媳妇一辈,本就不应抱怨。如果爷爷奶奶肯带孙子孙女,作为儿女的更应感恩戴德。双方现在都在嚷嚷着要离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属于小两口刚吵完架双方都在气头上的症状,夫妻感情根本没有到破裂的边缘。

  如果因为这个事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请求很有可能被驳回。我为当事人告知了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同时又为其分析了她自身的具体情况。最终劝她以宽容之心对待老人,先回去冷静一下,再做出最后的决定。毕竟家和万事兴。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2

  今天下午和律所刘主任一起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了一起一审败诉的民间借贷纠纷的庭审。

  案情的经过大致如下:当事人向债权人借款二十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期限为一个月。期满时当事人将借款归还给了债权人。但债权人当时声称借条找不到了,当事人有还款记录,不会有事的,他也不会再向当事人主张这笔借款。后来债权人病危,其妻子拿着这张借条向当事人主张这笔借款,当事人以为债权人因为帮助过他而向其索要的好处费,就含糊其词地说在筹钱,这给人造成了一种他二十万元并未归还的假象。一审时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了还款的凭证,但法院并未采纳其陈述,判其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借款。

  二审我方采取的策略:首先,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流水仅有这一借一还,再无其他经济往来;其次,通过申请证人出庭来证明债权人病重时,当事人与其朋友到债权人家中要求过把借条归还的事实。虽然本案暂时还未宣判,但终究希望能够将此案扭转过来。

  因此通过这个案件总结以下两点问题:

  一、还完钱忘收回借条怎样处理?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败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本案中,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借贷关系中,双方都应提高证据意识,出借方应注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借款方还款后应注意索回并销毁借条,以避免发生纠纷后,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债务人如何收集还款证据?还款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3

  这一个月,接触到几个咨询交通事故的案子,并翻看之前的.案卷,通过对案卷的审阅,得知了交通事故案件的立案、庭审工作。我感觉到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但是通过学习,我已经对一些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并办理了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下面就总结一下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一些心得体会。

  交通事故的一般请求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证据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人员误工损失证明、交通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经常居住地证明等等。

  主张以上费用的需要组织的证据的主要事项:

  第一,主张医疗费的,要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发票等相互印证,来证明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二,主张误工费的,要有相应的工作单位出具的营业执照、误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表等相互印证,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要注明因误工而扣发的工资数额,主张出院后的误工证明的还需要有出院后要休息的医嘱。

  第三,主张交通费的,要有相应的交通费发票。

  第四,主张出院后营养费的,要有出院后加强营养的医嘱。

  第五,主张残疾赔偿金的需要相应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书,伤残等级鉴定需要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

  第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构成伤残的才能获得支持。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是搞清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不同的赔偿标准赔偿的金钱也大有不同,比如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差别,伤残级别的差别等。因此,科学的选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对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具有重大作用。作为一名实习律师,在做交通事故案件时,争取做到科学、规范、精细,只有严于律己,才能使当事人利益不受损害。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4

  本月,老师要求我对之前审结的案件的卷宗进行整理归档。同时我说,不要以为卷宗档是小事,整理卷宗的过程就是案件再一次梳理的过程,能够在案件办理终结后,站在全局角度审视整个案件办理过程,总结其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才能不断提升办理案件的能力。向我简要地说明了整理卷宗的程序及方法,并严肃地告知我:卷宗装订次序的排列与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务必认真和细心。对于老师的叮咛,我认真记录并做好备忘。随后,我开始了卷宗整理及装订工作,对于中间模棱两可、不知材料如何安放的时候,就自己查找信息,然后将初步整理的卷宗交由老师审阅。

  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审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取得正式授权;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证据材料,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则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

  因此,我利用整理卷宗的机会,对案件进行研习,从而认识到各项证据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结合所学知识,分清哪些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等。弄明白每项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证据间的联系又是怎样的。然后,根据这些证据,推演以下自己是法官的话将会以什么角度和侧重点去审理这些证据,具体适用什么法律公正判决。最后,结合判决书,找出自己的知识漏洞,学习法院判决的依据,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分析能力。

  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和钻研,我学到了基本的办案流程及细节,更加明白了想作为合格的法律人,真的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只要不断学习每天都会有所收获。

  实习律师实习日记5

  这个月接触最多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些案件,交通事故、工伤的一些案件最多。起初,以为这些案件就是走走法律流程便可了事,最简单不过,可当完全深入其中的话又全然不知所措。因为案件性质的不同,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以至于对案件的解决办法也会有不同,而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对赔偿清单的列举了。就这些不同类型的案件该如何去赔偿,曾多次请教指导老师,及所里其他前辈,后主要总结如下:

  其一、人身损害案件的类型有多样,各种类型案件的处理方式又各有不同。如交通事故案件,工伤案件,雇佣关系引起的工伤案件,医疗事故案件,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件,这几类案件都有独特的处理方式,且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是都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案件来处理,一定要明确各个案件自身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

  其二、赔偿清单的列举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及当事人自身相关情况去列举。赔偿清单的列举方法来自于司法实践和法律的规定。在列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法条隐含的条款,不能简单粗略的计算。

  第三、一定要重视对证据的采集工作。证据是证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主要手段,也是让法官深信一方诉讼请求合理的主要途径。

  第四、要区分因劳务关系引起的工伤和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虽然都是工伤,但是在处理的过程中却截然不同。很多当事人在咨询的过程中都说自己是工伤,一开始自己也有些犯糊涂,但是后来通过了解学习及查阅先关案例。知道了劳务关系引起的工伤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而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却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两个一定要甄别开。二者具体区别还有许多,需要一一了解学习。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很多,需要要多研究和学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漫长的律师职业生涯,需要不断地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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