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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经典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典读书笔记1
首先,就整本书来说。花十天时间,终于完成这样一个“宏大”的工程,特别开心。
说实话,刚开始发现自己用十天时间读完一本40万字的书的时候,挺挫败的。因为我总觉得,按照我的半吊子水平,40万字应该是4天的工作量。但是,考虑到这本书的内容是精华中的精华,甚至对我个人来说,它会作为一本圣经一直陪伴我。想到这里,我觉得花十天将它读完,不仅没有挫败感,反而感觉是暴殄天物。
本书共分三部分:“我的经历”、“生活原则”、“工作原则”。
期间,我花了不少于六成的时间和精力在第三部分“工作原则”。因为整个“第三部分”跟天书一样,读的过程中,中断了很多次,终于还是硬着头皮把它读完,并且勉强写出感悟。导致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没有工作经历,没有管理学基础,没有直接牵扯利害关系的管理经验……当然,与我而言,这一part也算是偏管理类的启蒙读物。
还是就整本书来说,最大的收获是一句话,“你是谁,决定了你能和谁在一起”,更更重要的是,“你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和谁在一起”。
你可能会疑惑,整本书,从来没有这两句话,也没有表达出这两层意思,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收获?并且,这两句话在逻辑上好像还有些相互冲突,我为什么得出这样两个相冲突的结论?
其实这两句话并不冲突。
作者很大篇幅都在谈论有关“团队”,有关“用人”的问题——比干出一个牛逼事儿更重要的是,找一帮牛逼的人。而作为牛逼的人,他凭什么找你?首先你得是牛逼的人,或者你未来有很大的成为牛逼人的潜质,不然你们的关系可能只是你向他的“寻租”关系。这就是“你是谁,决定了你能和谁在一起”的意思。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膝盖发软,无数次有跪着读的冲动,因为我觉得作者就是有着第一流智慧的那一波人。读书的过程,就是与作者进行交流的过程。时间久了之后,我潜移默化就受到作者的影响,成为更聪明的人。这就是读好书的好处,这就是“你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和谁在一起”真正的意思。
这本书我会终生收藏。与理论性强的书籍不同,本书的作者瑞·达利欧作为桥水基金的创始人,并且掌管桥水基金40余年,让桥水40年在国际商业舞台上屹立不倒,绝非等闲之辈。他将世界超一线的实操经历凝练成的一系列方法论,值得我终生学习。书中的原则可以作为做人做事的一条金线,在以后征战沙场的过程中,我会经常拿出来,当做查阅工具。
经典读书笔记2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经典读书笔记3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作者创作《简·爱》时的英国已是世界上的头号工业大国,但英国妇女的地位并没有改变,依然处于从属、依附的地位,女子的生存目标就是要嫁入豪门,即便不能生在富贵人家,也要努力通过婚姻获得财富和地位,女性职业的唯一选择是当个好妻子、好母亲。以作家为职业的女性会被认为是违背了正当女性气质,会受到男性的激烈攻击,从夏洛蒂姐妹的作品当初都假托男性化的笔名一事,可以想见当时的女性作家面临着怎样的困境,而《简·爱》就是在这一被动的背景下写成的.。一个有尊严和寻求平等的简·爱,这个看似柔弱而内心极具刚强韧性的女子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成为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
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经典读书笔记4
近日,我刚刚读完一部精彩的书籍——《童年》。这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型,诠释了自己童年的不幸。整本书的内容让人感到非常的沉重。
文章写了父亲去世的主人公小阿列克谢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外祖父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两个舅舅贪婪、残暴、为争家产而时常打斗。只有外祖母和“小茨冈”给“我”带来了一丝光明和温暖。
“小茨冈”勤劳能干、聪明勇敢,是一个天性活泼、善良开朗的孩子。在“我”遇到外祖父毒打时经常替“我”受罚。但却在舅舅们的怂恿下养成了偷窃的坏习惯。最终惨死在了沉重的十字架下。
与他们的童年相比,生活在今天的我们就要幸福多了。
而后,两个贪得无厌的'舅舅终于如愿以偿的分了家。外祖父也开始变老,虽然脾气依旧暴躁,但也有其可爱的一面,他也会教“我”认字。尽管如此,“我”对外祖父的恨意仍不减。最后,母亲又再嫁人了,外祖父家也开始衰败。继父的行为导致母亲的脾气也越来越越暴躁,甚至只会与我“动粗”。母亲去世后,“我”帮外祖母挣钱,在她的影响下,“我”成长为一个坚强独立、永不服输的少年。
想想我们的童年,都是快乐无忧的,偶尔父母责备,老师批评,我们还会觉得自己很“可怜”。读了《童年》后,我知道了我们应该要珍惜现在的生活,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坚强地面对。
经典读书笔记5
昨晚,我在新华书店读了一本书,叫做《哈姆雷特》,这本书讲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在花园里神秘的去了另一个世界,因此,大家都认为是老国王睡觉的时候被毒蛇咬了才离开了人世。国王死后还不到两个月,他的母亲乔特鲁德和叔叔克劳狄斯结婚了,还将克劳狄斯扶上了皇位。过后,哈姆雷特就听见了有关于鬼魂的故事。
这个鬼魂长得很像他过世的父亲。哈姆雷特断定这个鬼魂一定是父亲,他一定是来想、向哈姆雷特诉说冤情的,为了能够见到父亲,他决定晚上和哨兵一同守夜,到了晚上,鬼魂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夜晚的静寂。这个鬼魂正是哈姆雷特逝世的父亲。父亲说,他的死绝对不是个意外,而是克劳狄斯和王后在他睡觉的时候用毒药滴进了耳朵里,才会死去的。
没过多久,哈姆雷特的两个朋友罗生克兰和盖登思邓来了,他们还带来了一个戏剧团。哈姆雷特在演出的'剧本里加了和父亲死亡差不多的一幕来试探叔父,并且让马塞洛在一旁关注新国王克劳狄斯的反应,果真,当克劳狄斯看到了剧中用毒药杀人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和王后曾在花园中用毒药杀了自己的哥哥,生怕这件事情会被哈姆雷特知道,做贼心虚,命人点起火炬回宫,称身体不舒服。终于哈姆雷特断定鬼魂的话是真的,王后让他到自己的宫中,温婉地责备已经得罪了自己的“父亲”可是当他一听到父亲这两个的时候,就冲着母亲喊,说她大大的得罪了丈夫。
克劳狄斯决定担心哈姆雷特已经知道他父亲的真正死因让哈姆雷特去了英国,并派了几个人去暗中杀了他,可是,他非但没有死,还活生生的回到了丹麦,雷欧提斯因父亲波利尼尔斯和妹妹奥菲利娅发生了事故,对哈姆雷特憎恨不已,克劳狄斯就趁这个机会逼哈姆雷特走上绝路,他特地让雷欧提斯和哈姆雷特比赛,在雷欧提斯的剑上擦了毒药,还准备了一杯毒酒,如果雷欧提斯失败了,就可以用毒酒来毒死他,谁知道毒酒竟然被王后误喝导致死亡,而哈姆雷特也被毒剑所伤,不过,最后,奸王克劳狄斯被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剑刺穿了胸膛。
这真是应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自己做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但是总会有人揭穿的,就像书中的克劳狄斯和王后一样,本以为杀死了国王,这件事情谁也不会知道,就是没有想到,老国王因为死不瞑目而化成鬼魂来将真相告诉哈姆雷特,最后他们双双死去,这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下场。
经典读书笔记6
我为什么而活着?我想是为啦责任吧,为啦我们各自的责任!也许有的人称这为借口,但我并不否认,毕竟人活着就一直在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我的借口就是责任,是的。
如果这地球上的人都死掉啦,那这地球该有多寂寞啊!我是个怕寂寞的孩子,所以我活着呢,也许这就是责任。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字初中5篇 责任,你告诉我为什么生命这东西会让人有种畏惧感,可我不是一个懦弱的'孩子啊,但我会很害怕,也许活着真的需要勇气吧。
活着的路上无数次的际遇与我相视一笑然后淡然地从我眼前飘啦过去,我抓不住它的手,一如我抓不住生命的源头,于是失望啦自己。然后再告诉自己应该执着的走下去,这就是责任!
是的,责任,我要骄傲地走下去!
活着,责任。
经典读书笔记7
烈日下,他忍着肚子的疼痛,帮助建筑工地推砖,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背,暴雨中,他抱着孩子,搀着老人,他唯一的雨衣,披在别人的身上,他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对!他就是雷锋。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读完雷锋的故事,我被深深感动了,心中有了一种很惭愧的感觉。
雷锋的童年很艰苦,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砍柴,放牛,小小的雷锋什么都做。艰苦的环境锻炼了他顽强的意志,更培养出他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虽然平凡,但一生做了数不尽的好事,却不需要回报,有时还做了好事不留名,不想让被帮助的人们去表扬他,我很敬佩雷锋叔叔,他的身体不好,即使生病,也还是不顾自己,去帮助别人。他做的都是很普通的小事,可每件事都体现着他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思想。
我会想起我所做的.一些事情,钻进妈妈的怀抱里任性的要任何东西,妈妈不答应我就闹,上了车就抢座位。吃剩的果皮,包装我会随手一扔。更不用说我去帮助别人,我的事情都会经常让爸爸妈妈帮我做。读完雷锋的故事,我觉得很惭愧。我有着比他幸福一万倍的童年,有着比他优越一万倍的时代,有着他没有享受过的阳光雨露。而和他比,我却总觉得缺少着什么?他的优点,似乎永远学不完。
真的,我应该改变了。哪怕是从一件小小的事情做起。这时我终于明白,我要学习的是他那种精神我以后一定会去帮助别人,把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一直坚持做下去。
经典读书笔记8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余华兄弟读书笔记。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读书笔记《余华兄弟读书笔记》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经典读书笔记9
今天,我们学习了《南辕北辙》这则寓言,主要讲了:一个人本来要往南边走,却驾车往北行,这样马跑的越快,钱带的越多,驾车技术越好,偏离目的地就会越远。比喻行动和目的是截然相反的,行动越卖力,离目标反而会越远。
读完了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在暑假里,我在学拉丁舞,老师教了一套舞蹈,结果我回到家练习的时候,把一重要的`地方跳错了,到比赛时,那段舞蹈和舞伴跳不到一起,结束后,在老师的指导下改了过来。这使我明白了,作为现代人的我能够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不至偏离目标太远。
结合生活实际,我在想,我们班里也有这种人,其实很聪明,也想学习好,就是改不了上课说话,下课贪玩的坏毛病,结果每次考试都考不好。我希望他们能及时改正,因为现在还不算太晚。
看完这篇文章,我知道那个楚国人不听朋友的劝告,执意往北边走,就离目标越远,最后的那五个“越”告诉了我们那个人的结局。希望我们引以为戒,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经典读书笔记10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和作家法布尔斯传世的杰作。也是不朽之作,不仅是文学巨著,更是科学百科全书。
《昆虫记》详细介绍了很多昆虫,包括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殖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本很吸引人的书,因为这本科学百科全书也有文学色彩。文中的每一个字都反映了作者的感受,表现了昆虫独特的个性。柳天牛就像一个守财奴,穿着一件似乎“缺布”的短燕尾服;小甲虫“为子孙无私奉献,为儿女心碎”;被蜘蛛咬过的麻雀会“吃得很开心”。如果我们慢慢喂,它甚至会像婴儿一样哭”。多可爱的小精灵啊!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当成了“谈虫生”的典范。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所以他的《昆虫记》也让我读起来感觉像是一只在看的昆虫。每只昆虫都有相同的情感。比如:“已经惊慌失措的蝗虫们已经完全忘记了‘36计划才是上策’的诀窍。”
读《昆虫记》的时候,我甚至能想象出昆虫在移动的画面。它不再是无聊的文字,而是神秘的自然。蝉又唱歌,蟋蟀又管理家务,蜘蛛又抓食物。神秘的'大自然中有这样有趣的东西,我对大自然的尊重油然而生,它也有细心的一面。
法布尔在再次探索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但无论困难有多大,都没有阻止他探索。我很佩服法布尔探索自然的精神,让我觉得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让我感受到作者的独创性和精妙的观察力。
《昆虫记》不仅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还蕴含着一定的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就是求真,求真。这就是费伯的精神。在《昆虫记》的指引下,我将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经典读书笔记11
今天我读了一本杂志,叫做《读者》,它的卷首语《爱心的故事》让我很感动,是美国人特里杜布森写的。
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20多年前,在一个午后,一个醉汉,在车厢里不停地辱骂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突然他扑向那位妇女,妇女摔倒了地上,还好婴儿没受伤,“我”站了起来去制止,可是,醉汉不仅没停手,还反过来骂“我”,正在最好准备打“我”的时候。一个日本老人走了过来,他要和醉汉聊天,聊着聊着,醉汉就哭了,因为老人感动了他,说出了他的伤心事,最后,作者发出了感叹,“本来想用拳头解决的事情,却被几句贴心的话语轻易化解,其中的奥秘就在‘爱’字。”
我的感受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的力量是很大的,文章中的老人,用自己发自内心的`话语去关爱一个醉汉,使得这件事很好的解决了,爱的力量有时胜过任何的强权和武力,它可以使一个没了魂的醉汉的心中重新充满了温暖,重新看待这个似乎对他不公平的世界,重新觉得这个看似冰冷的世界中仍有值得他去留恋的东西。其实爱在我们身边有很多,有父母和亲人给的,也有老师和同学给的,比如说妈妈在天凉时的一句“宝贝,天气凉了,多加点衣服!”爸爸在我生病时的一句“儿子,感觉好点了吗?”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总是让我听不够,每次都觉得自己好幸福,可以沐浴在爱的海洋中。
爱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里,它平凡,可是却是我们幸福生活的根本,父母给我的爱是无私的,我感谢他们将我带到这个世界来,同样,我也要学着他们,用自己的爱去温暖周围的每一个人。我一定好好学习,不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待,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经典读书笔记12
我看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一本书《目送》,《目送》中的龙应台在两个身份间游走,向左是作为父母的女儿,目送“前一代”的老去。向右是作为子女的母亲,目送“下一代”的青春。龙应台以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要化解横梗在三代人之间的冲突或矛盾,不仅需要善孝,也应该更多地尝试去尊重家人。
我对其中的《目送》一篇感触最深,“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我和父母、孩子和我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的!我们常以为父母老了,背佝偻、牙不能咬、脚不能走、车不能开、高跟鞋不能穿,都是理所当然,恰如当年父母在面对我们青春叛逆期时那样的模样,以自己之心度亲人之腹,用温柔封堵合理的诉求,一切,还堂而皇之冠之以“爱”的名义。让父母们“缴械”的理直气壮,父母,不能因为“老”,而失去必须的注视与尊重。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迹。越来越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更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孩子离开我们,独自在外打拼,做父母的又何尝舍得,只愿孩子将来终能明白,现在的'付出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因为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儿女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儿女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学会独自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学会与人分享努力过后的豁然开朗和欣然喜悦,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因此,在有限彼此拥有的时间内,无需因“下一代”特定时期的共通行为而落寞和酸楚,学会尊重于青春的肆意,因为尊重他们,就是尊重曾经的自己。或许,若干年后,那时的他们也会像现在的我们一样发现,其实父母过街时伸过来的手,肥肥短短厚厚,很暖很暖。
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写的那么细腻、真实、感人、有哲理,好像每一段话,每一件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也都曾或多或少经历过。我们每个人在这里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这里的“我”又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对自己生活的回顾和反省,到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那就是爱。
经典读书笔记13
《语文教学生活化》一书指出:“中小学教育的共同趋势是必须把理论、技巧和实践结合起来,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起来;学校不能和生活脱节;学生的人格不能分裂成为两个互不接触的世界——在一个世界里,学生像一个脱离现实的傀儡一样,从事学习;而在另一个世界里,他通过某种违背教育的活动来获得自我满足。” 正基于此,作者提出:语文教学的改革,关键在贴近学生生活,这是“根”。 语文从生命开始,与生活同行。
生活是语文学习的源头活水。语文与生活是血肉相连的。我们语文教师要引导学生利用课堂上的“知”到生活中去广泛地应用,在用中学,在学中用,以此提高学生语文学习的'兴趣,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课堂小天地,生活大课堂。生活处处皆语文,语文无处不生活。
经典读书笔记14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的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父亲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暴燥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同样也是自私粗爆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饱受歧视,外公经常打他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抽的没了知觉,在这样的环境下,谁都觉得不安。
我读过后,心情很不好,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会不会被玷污,幸好这世界也不是丑陋不堪的,还有慈善的外婆,给了阿廖沙信心,使他看到光明,让黑暗过去。未来是光明的,外婆就是他的太阳,阿廖沙就是一棵草,外婆滋润着他,教他做个正直的人,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微弱的火光就会无限大。
有些事情让你心痛或者是绝望,可要相信黑暗过后,太阳会出来的。要做一个正直的人,那么,你的生命一定会辉煌。
经典读书笔记15
坐在桌前,写《论语十则》读后感。拿着《论语》摇晃了半天,也感不出个头绪来。恍惚中似乎看见一缕魂儿头过纸背,飘荡在春秋战国和两三千年后的今天。
想当年,孔老人家为做官周游列国,历尽颠簸,费劲口舌。不只是相貌不够酷,还是不太会做秀,反正最后没戏,只得回到老家教书。为了多挣几个钱,收了三千弟子,只是混个温饱,最后也没发财。就得了几束肉干,几片干鱼,很失败的样子。
说他是办学的祖宗,有可能的。听说以前的私塾都挂他的画像。现在私立学校是不挂他老人家的像了,不过收费比起祖宗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说他书教的好,似乎有点儿勉强。据观察,他就的教学宗旨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由,会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懂不懂?自己去想吧。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走在路上大伙儿互相讨论学习吧。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凭兴趣爱怎么学就怎么学吧。
学的怎么样,全靠一个“悟”字。悟好了,是老人家的功劳;悟不好就只能怪自己了。反正已经收到了肉干,鱼片,“我是老师我怕谁?”
后来要不是几个学生有出息,哭着喊着又是叩头又是膜拜的,他老人家才不会成为千古圣人。嘿嘿,不信啊?你说他书教的'好,让他拿特级教师证出来看看!
教书不怎么样吧,说话也没什么水平。
那天不只怎么的跑到河边上憋了好半天,总算说了句有意思的话“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弟子们历尽记录下来大呼高明。其实就在他不远处有一位老农也在说;“不抓紧点种上,秋后就得饿肚子了。”
从战国回来,也不敢把自己的感想写到作文本上,那不是找死吗?还是按照“四勿”原则,端端正正的写上:要抓紧分分秒秒时间,刻苦努力,向孔子学习。
学什么?……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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