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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的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4-08 1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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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的读后感(集锦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名著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名著的读后感1

  这是一本励志·成才的长篇名著,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埃克特·马洛。

  《孤女努力记》讲述了孤女蓓琳在父母双亡之后,独自一人踏上回乡寻亲之路,在父亲的故乡,她见到了未曾谋面的祖父,经历了许多困难和逆境之后,蓓琳凭着自己的聪明·乖巧赢得了祖父的信任,最终与祖父相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文章中,有一个场面让我难忘而激动。那天,祖父的仆人法贝利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关于儿子一家消息,当在报告消息前,书中写“法贝利抬头看了一下蓓琳,眼中充满了钦佩,有感激”。我这个时候也像蓓琳一样,不知这眼中饱含了什么意思,是找到了别的人当做是祖父的亲戚为他高兴呢,还是他得知了祖父的`唯一的亲人就是蓓琳呢。似乎我就是蓓琳,十分担心和紧张,最后,法贝利一点一点的把事实说了出来,祖孙两激动地抱在一起。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同时,也被蓓琳坚强的意志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所折服了。如果不是她的讨人喜爱,有机会接近祖父,那祖父也不可能这么快找到蓓琳。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困难,积极进取,成功就会属于我们。

  蓓琳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她为了不让祖父伤心,得到工人们的接受,出主意帮助祖父,让祖父和让读者知道了,只有尊重和善待别人,别人才会尊重和善待你。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外婆,他对每一个房客都是热情四溢,房客需要什么,总大方的接出来,小孩称她是房东奶奶,大人称她是房东阿姨。房客们从老家带来了特产,总忘不了她。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实在是特别大,让我懂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坚持,学会了怎样善待别人。

名著的读后感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对我们的成长成才是至关重要的。最近,我读了《灰尘的旅行》一书,受益匪浅。

  这是一群环绕整个地球的旅行家,“他们细又细、微又微,没有翼、却会飞,人们见到他们,摆摆手、关门窗。”这是什么呢?对了,它们就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的灰尘。《灰尘的旅行》这本书的主角就是灰尘,作者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亲切可爱的外号“菌儿”。这个名字真的并不符合我们对于灰尘一贯的印象,大家可能觉得应该给灰尘们起一个令人厌恶、可怕的名字。但是,读了《灰尘的旅行》一书,我跟着作者换了个角度来思考,站在灰尘的视角看世界。当人类用显微镜逼到“菌儿”面前时,我看到了“菌儿”就像一群四处奔逃的难民,慌不择路、束手无策。之后,人们又把“菌儿”认作是带来灾难、传播疾病的“凶手”,被人类施以各种“酷刑”,“菌儿”有的被火炙烤化为灰烬,有的被水包围堕入大海,还有的被人类永远囚禁在各种容器中再也无法自在遨游。

  作者杨九俊的想象天马行空、超出凡人,我佩服不已。他的笔触是从灰尘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世界,书本的主人公就是一粒顽强的“菌儿”,他成功地躲过了人类的各种“毒手”,用第一人称活灵活现地描绘出了“我”作为一粒灰尘的真实生活,惟妙惟肖地讲述了“我”的喜怒哀乐。作为读者的我,始终沉浸于灰尘的世界中,与灰尘伙伴们一起克服困难、一起旅行玩耍……

  《灰尘的`旅行》把我带进了一片既陌生又奇妙的未知天地,激起了我探究灰尘世界的极大兴趣。科学的海洋是无边无际的,我要以“苦作舟、勤为径”的精神努力学习,从书本中汲取无穷无尽的知识。

名著的读后感3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他一生写过二百多篇《昆虫记》。我早听说《昆虫记》名扬天下了。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法国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明白了原来每一种昆虫都是平等的。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都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在城市田野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这些小小的昆虫,我们应该去观察发现它们吧!如果你仔细的去观察,它将会给你带来无穷的'收获。

  比如,夏天生活在树上的蝉儿,你或者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你或许会捕捉它当宠物玩耍,蝉小小的生命或许会在你的手中完结。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的一生要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我们不应该去讨厌它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突然穿起漂亮的衣服,张开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是多么的不易。

  昆虫是地球上不可缺少的一角。昆虫的生命应当得到尊重,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蝉在内都在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

  读完了《昆虫记》让我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这让我想到佛教中的一种思想:叫众生平等。

  可是对这句话,我只能是叹息:众生平等,这愿望何等的美好,只是众生何时才能平等阿!很多动物被我们野蛮的屠杀着,花草树木正在被我们砍伐践踏,慢慢的减少。它们也是一条条的生命,它们的平等要如何去期待呢?

  作为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我无力改变什么,只能从自身做起,我会呼吁身边的同学,让他们明白众生平等的真正含义。

名著的读后感4

  红楼梦读到尾声时,便会使人看尽大观园中的人情冷暖。

  贾母,在我刚刚阅读《红楼梦》时我认为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对宝玉的宠爱,对黛玉的热情,让我感到大观园并不是冰冷的,它是温暖的,因为贾母。但随着之后的阅读,直至黛玉死后我看到了贾母的冷漠与无情,一位慈母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了,我对于大观园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王熙凤,她无疑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形象中最引人瞩目的,相信她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成功、最精彩的文学典型之一。她英俊俏丽这一点相信在第三回中已经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她聪明伶俐大观园中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来打理,她杀伐决断,谈笑风生体现了作者反对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她在大观园中的累累恶行,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阴险凶残,生活糜烂的卑劣品质。她的'性格是多样的也是统一的,善恶兼具。

  晴雯的性格与黛玉有些许相似。她们都心高气傲,真诚直率,眼光敏锐,口齿锋利。但不同的是晴雯只是一个奴婢,她没有黛玉的多愁善感她比黛玉更来得开朗,刚强和泼辣,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不像黛玉那样娇贵高雅,我甚至觉得与晴雯相比较黛玉显得有些许懦弱。晴雯做不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诗词但她却可以拖着生病的身体勇补雀金裘。

  大观园中有纯洁,勇敢的女孩子也有冷漠虚伪的妇人。每每读一遍红楼梦每每会有新的感悟,红学是有趣深奥而又令人悲伤的。趣在于看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女子相处,悲在于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残害了多少纯洁无辜的少女。

名著的读后感5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是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节选),便找来原著读了读,令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鲁滨逊生在商人之家,热爱冒险,在一次航海中流落荒岛。在如此惨痛的环境下,他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拯救野人,救出船长,最终离开了生活二十八年的荒岛,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上市,便引起轩然大波,鲁滨逊也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偶像,从而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这本书也展示了鲁滨逊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鲁滨逊在无人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没有住所,就用木头和船帆搭一座简陋的帐篷;没有食物,就一边蓄养山羊,一边打猎,还种麦子;太过恐惧,就在空地上插杨柳桩子,将羊群圈养;太过寂寞,还有好帮手“星期五”呢!所有问题对鲁滨逊来说似乎已不是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鲁滨逊都能完成。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和鲁滨逊比起来,我和他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翱翔蓝天的苍鹰,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被父母长辈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来自“社会”的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像个小公主,以为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财富,得到荣誉,事实上我错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自己努力换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坚持那长久的二十八年吗?一年、二年?还是三年?不,恐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了吧!在那里,我或许早已自暴自弃,无法生存了。

  回忆往昔,小时候便总是三分钟热度,学习美术、舞蹈,我顶多坚持两三年,在学习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甚至一小时都坚持不了。那是从小便有的毛病,就算大一些了也没改掉,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被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所震惊,被他的乐观所感动,才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不能被生活打倒,要像鲁滨逊流落荒岛时那样乐观向上、坚持不懈,对生活充满信心!

名著的读后感6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名著的读后感7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的读后感8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名著的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名著的读后感10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日我最终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十分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十分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此刻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齐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此刻我的眼前。他还十分善于经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之后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终秦穆公赎回了自我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必须不会轻易交换。可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当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名著的读后感11

  力量——生命的美丽,人性的尊严

  《萤王》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如同一首长诗,充满了古典的美感。《萤王》更是一部充满力量与张力的作品,黑夜中的点点萤光闪烁出生命的活力与节奏,坚韧倔强的少年彰显出“高贵之子”的精神与魅力。

  作品通过一个浪漫并带有奇幻元素的故事,讲述萤火虫与男孩间不可思议的缘分,教人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作者将写作的格局从江南水乡的拓展到更加广阔意义上的.“灵魂与生命”,通过“爱与美”诠释出生命的尊贵与高洁。

  信念——生命的希望,人性的救赎

  万物皆灵且美。《萤王》讲述了人与人之间的故事,更传递着生命与生命间的对话。通过摹绘生命之美,传递出关于坚持信念与坚守希望的主题,在坚守的漫漫长路上也许充满荆棘,但心怀信念的人永远不会孤单,赤诚的心会融化冷硬的坚冰,充满勇气的人将得到生命的加冕。

  承诺——生命的重量,心灵的坚守

  《萤王》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男孩儿对萤火虫许下了一生守护的诺言,他便用自己的生命承担起另一份生命的重量。这份关于守护的承诺被男孩儿不断地扩展、延续,他的坚定不断感染着周围的人们,原本微小的承诺被岁月堆积成不可撼动的模样。作品叙事结构独特,采用第一人称视角,帧帧画面犹如一部电影,将那个曾在芦苇荡中迷路的小男孩充满人性光辉与传奇色彩的一生一一呈现,感人至深。

  家园——生命的住所,心灵的归处

  《萤王》是一个关于“家园”的故事。萤火虫的家在水边,村民们的家也在水边,但水边的这两户邻居却无法和睦相处。利益的诱惑打破了家园的宁静,贪婪的欲望撕碎了心灵的坚守。黑暗中的一线金光牵动着少年的心,将他从茫茫芦苇迷宫带回家,也用金色的光芒将人们冰冻的心逐渐温暖。

名著的读后感12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名著的读后感13

  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怀才不遇的无奈何苦闷。而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名著的读后感14

  我读过成千上万的书,但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常常抱怨命运安排的种种不公。

  谁不想活的精彩,过的多姿?我时常庆幸自己的生命中充满着光明,因为光明让我能够更清楚的看到这个世界。光明——总使我想到一个震撼全世界的人——海伦凯勒。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了我很多思考和启迪。或许,正如马克吐温所言:“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是拿破仑,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她出生于1880年6月27日,谁也没想到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出生19个月便失去了视力和听力,最终又失去了说话的能力。更无法预料的是,这个生活失去光、声、语的女子竟成为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最后有吧慈爱的双手伸向了世界。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再和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

  海伦姐姐一生共写了14部著作,散文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真实的记载了她艰辛又充满荣耀的一生。我如饥似渴得看完着本书,已是深夜。熄了灯,我敢肯定海伦姐姐眼中的黑暗绝对要比这黑夜更恐惧,但我不得不承认她心灵深处的光明足以让她看遍全世界。我自始至终认为这个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黑暗世界的海伦,无比的伟大。她那坚强的意志、美好的品质让我深深感动。之前,我并不认为会失去光明,但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才发现我浪费的光阴足以让无数个盲人过上三天的光明日子,足以让他们哪怕只看一眼这美好的.世界。我有些惭愧,因为我目睹了海伦姐姐真实、艰辛的一生目睹了一个奇人对生活的求知欲望,对光明的渴望之心。

  它用它那颗坚强不屈的心挑战光明,挑战命运,她更用她的故事深深触动了我,警惕了我。我已经目睹了12年的光明世界,现在,我终于找到了心中那份真正的光明。

名著的读后感15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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